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3年2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3]152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名称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A”)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B”)。德信A及德信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7:3 的比例不变。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申请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场外发售渠道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场内发售渠道为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场外发售渠道
本基金的场外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和代销机构。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场内发售渠道
场内发售的机构是指代为办理场内基金销售业务,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main/aboutus/bshy/hyjbzl/)。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基金合同生效后,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将按7∶3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但本基金不对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单独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的转换。
7、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具体规模控制措施详见“一、(十)募集规模”。
10、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无需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1、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2、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场外认购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场外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1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1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3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于2013年3月19日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开户及交易申请表单。
18.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机构,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最新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购买事宜。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21、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德邦德信)
基金代码:167701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