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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星美财报审计遭“加岗”
    律所罕见参与再核查
    2013-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尽管*ST星美在披露其201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还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但是,公司在年报披露文件中一则《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度咨询、购销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被专业人士解读为监管层严防财务造假的力度在加强。

      ⊙记者 李小兵 ○编辑 全泽源

      昨日,有专业人士指出,“一般来讲,对于营销业务数据的确认,有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就可以了,像这样让律师事务所再核查确认的情况很少见。”该人士认为,*ST星美之所以被要求让律师事务所再对关键财务数据进行核查“作证”,很可能与公司申请摘帽有关,“交易所在作出决定前,必须确认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ST星美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54万元;实现净利润13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9.32万元;2012年末公司净资产为598.32万元。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对比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ST星美基本上消除了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情形,但是,有专业人士指出,“*ST星美虽然达到了相关标准,可是其暴露出来的风险也是十分明显的。”

      上述人士表示,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一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对*ST星美持续经营能力提醒关注,称“由于截止报告日星美联合有关资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能确定是否能给星美联合带来持续盈利,因此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尚不确定。”

      二是*ST星美的收入来源严重单一,并且其实现的营收数据刚好达到规定的底线,这种“巧合”引致监管层重点关注。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其2012年度实现的1165.54万元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全资子公司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而从公司披露的情况看,上海星宏商务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00万元、总资产590.5万元的咨询类小公司,而且,该咨询公司全年只有7笔交易,其中还包括一项关联交易。正是这7笔交易,成就了其“救主”的重任:实现收入1000万元以上并达到盈利。

      三是公司可持续性生存问题依然突出。公司在年报中称,在完成了破产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事项和股改后,虽然主要资产和负债已被剥离,但是生产经营仍然处于停顿状态。公司没有筹划实质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也承认了全资子公司过度依赖大股东让渡商业机会的非常态状况,表示努力实现生存保“壳”是2013年的基本任务。

      昨日受访的专业人士认为,或许正是出于对以上问题的特别关注,监管方面才要求律所对*ST星美主要资产的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专项核查。从律师事务所披露的情况看,为出具该核查意见,律师逐项核查了上海星宏2012年度咨询、购销业务的合同、发票、记账凭证,查询了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对上海星宏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

      “这表明监管层高度关注财务造假问题,而中介机构也要真正承担起责任。”专业人士表示,这个案子也意味着上市公司造假的成本和风险将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