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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0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安信目标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75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09-25
    基金管理人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01-08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03-25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03-2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75000275000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即申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3、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

    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50001。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50005。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750006、C类:750007。

    2、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 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0,0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0,0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0,000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00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7、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4.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通过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2 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4.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trade.essencefund.com/etrading/

    直销柜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邮编:518026

    客服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陈婕

    直销专线:0755-82509820

    直销传真:0755-82509920

    客服邮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3、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转换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2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0日

    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安信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75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01-08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03-25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03-25

    2 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即申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3、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750002、C类:750003。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50005。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750006、C类:750007。

    2、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 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0,0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0,0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0,000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00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7、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4.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通过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2 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4.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trade.essencefund.com/etrading/

    直销柜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邮编:518026

    客服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陈婕

    直销专线:0755-82509820

    直销传真:0755-82509920

    客服邮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3、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转换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及2013年1月31日刊登的《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5、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