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201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是本公司配股与增发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因上述募集专户资金至本公告日仍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至募集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终止。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收到东方证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通知》。东方证券和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证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东方花旗于2013年1月16日取得保荐机构资格(证监许可[2013]33号),至此东方证券将不再保有证券承销与保荐相关的业务资格,由东方花旗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继承之前与本公司签订协议中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本次变更仅为公司名称变更,承担持续督导义务的主体未发生实质变化。
鉴于此,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不换,仍为张正平、张亚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