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0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94,25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议案的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连续两年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并根据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员工为本,致力于形成员工同企业共发展的良性模式,使员工的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的发展得到提升”的指导思想,参照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0年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的通知》及《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对全体员工工资进行了调整,不在公司日常上班的董事、监事不在本次调资范围内。
公司董事、监事调整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调资前(元/月) | 调资后(元/月) | 增资额(元/月) |
刘 军 | 董事长 | 18500 | 21500 | 3000 |
季 为 | 董事、总经理 | 15000 | 17400 | 2400 |
张玉和 | 监事会主席 | 15000 | 17400 | 2400 |
马世杰 | 监事 | 9000 | 10500 | 1500 |
表决结果:同意194,238,0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回避表决16,2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天阳律师事务所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