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3-01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传来的公司股东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资”)与中国节能于2013年3月13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为中国节能于2013年2月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摘牌方式成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电”,持有本公司7.48%股份)55%股权的意向受让人后(相关公告见2013年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转让方新华投资签署的正式协议。合同约定:新华投资以现金39.6亿元转让所持有的新华发电55%股权给中国节能。该合同已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目前,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事项履行备案/核准等必要手续,经其同意后方能生效。
因新华发电系本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企业,上述合同一经生效,将导致综合事业局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中国节能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上升。鉴于上述合同尚未生效,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