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陈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00万股股份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3月15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陈保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67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46%,占公司总股本547,825,485股的比例为12.23%。
二、 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147,392,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7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2.92%,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
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1、2012年12月28日,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万股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2月28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2013年3月15日,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00万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3月1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3月15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