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股份“强转”动机不纯
⊙记者 吴正懿 ○见习编辑 华笑丛
作为一种“非常规”情况,股权司法划转往往与融资纠纷有关。近期,联发股份、高乐股份股东所持股票相继被强制划转,表面上看与股东资金链紧绷有关。但若仔细推敲,两公司的背景及动机并不完全一致,高乐股份的司法划转极可能另有所图。
联发股份大股东资金捉襟见肘
联发股份日前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联邦国际与山东国际信托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法院裁定联邦国际将所持的2200万股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以非交易形式过户至山东国际信托名下,后者将在60个交易日内将该股票进行卖出变现。资料显示,联邦国际原本持有联发股份5495.06万股,占总股本的25.46%;划转完成后,联邦国际仍持有3295.06万股,总股本的15.27%。该消息发布后,联发股份股价大跌5.58%。
从公告内容推测,联邦国际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应是无力偿付信托贷款所致。据查,2011年6月,联邦国际将22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山东国际信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股价走势看,联发股份质押时的股价约17元,而到2012年12月初,公司股价最低跌至10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一般的质押条款约定,股票质押价格一般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准,再乘以一定的质押率得出,实际质押率多数低于50%。另外,信托公司还会设定“警戒线”及“强制平仓线”来保障信托资金安全。一旦标的股票的股价跌破警戒线,融资方可通过追加质押股票或其他质物以避免被强制平仓,因而现实中真正被强制平仓的案例极为少见。
而据联发股份2012年半年报,联邦国际所持的其余3295.06万股流通股并未被质押,理论上可通过追加质押股份的方式避免被强制处置。此外,联邦国际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提前回购所质押的股份。联邦国际“不作为”的唯一解释是,其资金链高度紧张,已无力“拆东墙补西墙”。
高乐股份或借司法通道规避义务
再看高乐股份的案例。公司于今年2月披露,第三大股东新鸿辉实业与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裁定将新鸿辉实业所持的1200万股股票(其中1100万股已流通)解除质押,并于2月7日强制划转过户给3人,每人获得40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1.69%。
据资料,高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氏家族,而新鸿辉实业为杨氏家族成员杨旭恩控制的企业。去年6月25日,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1200万股限售股分别质押给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
权益变动报告显示,新鸿辉实业所持1200万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划转的理由,是用以抵偿其分别所欠上述3人的借款1440万元及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应付的违约金。据此可知,新鸿辉实业的借款总额为4320万元,而在上述股权过户之日,该部分股份市值达1.2亿元。并且,2月4日,新鸿辉实业所持股份中的1100万股已解禁,完全可以减持后偿还借款。从时间点看,从借款发生日至法院判决仅耗时7个多月,与常理不符。从借款对象看,前述3人的身份信息显示分别出生于1981年、1976年和1985年,资金来源值得追问。
从以上种种细节推测,高乐股份本次司法划转似乎另有隐情。市场人士分析,从既往案例看,新鸿辉实业股份强制划转或存两个目的:一是,由于限售股减持均需缴纳所得税,司法划转相当于低价减持,可大幅减少应缴所得税,日后高位减持无需再缴税。二是,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容易引发市场震荡,分散转手给他人代持再减持,还可以规避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