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业绩对赌失败
宁夏建材得补偿13万股
宁夏建材得补偿13万股
201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楠 ○编辑 全泽源
由于未实现此前承诺的盈利目标,宁夏建材今日公告,按照此前签订的补偿协议,公司大股东中材股份应补偿公司股份13.7792万股。
2011年,公司通过向中材股份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在此次吸收合并资产中,对宁夏建材集团持有青水股份0.37%的股权和拥有的“青铜峡牌”商标在评估作价时,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收益现值法。
根据协议约定,青水股份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3368.18万元、11309.81万元和8746.64万元。若在补偿测算期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青水股份任一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数,中材股份将以所持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然而,青水股份仅2011年达到净利润预测数,2012年,受国家政策及产能过剩影响,区域水泥市场需求增速下滑,青水股份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毛利减少,2012年青水股份仅实现净利润6799.81万元,未达到2012年净利润预测数,2011年和2012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数。
根据此前签订的补偿协议,中材股份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3.7792万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对中材股份持有公司137792股的股票进行锁定,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补偿测算期满,公司完成减值测试后,将召开股东大会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中材股份补偿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予批准,则中材股份补偿的全部股份相应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