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借款,金额1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预期良好,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开发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神马”)。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耀江神马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借款,金额为1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耀江神马,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1号西二楼2219号房,法定代表人:王彩萍,注册资本:4953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会所、商品展示及游乐场。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耀江神马的资产总额为545,887,349.74元,负债总额为429,231,835.24 元,净资产为 116,655,514.50 元、资产负债率为78.63%; 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069,995.30元,净利润为 93,252,683.00 元。
公司持有耀江神马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耀江神马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13000万元借款, 期限不超过三年,以耀江神马名下的东国用(2007)第280101007号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19848.2平方米和在建工程作抵押,同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尚需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耀江神马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预期良好,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开发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91,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 月21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提议增加2012年度
股东大会议案暨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3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O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4,104,3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32%) 于2013年3月20日向董事会书面提出了《关于增加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提议于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32%,且提案内容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涉及的程序合法,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增加该提案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根据以上情况,现对《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作补充通知如下:同意将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将于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3年3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4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5 | 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6 | 关于2012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续聘公司201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回 执
截至2013 年4 月2 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2013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