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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0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3年3月26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3月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3月2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年3月2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A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B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R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0090000100000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R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每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如该类基金份额其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投资者部分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该类基金份额当前未付收益。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和未付收益两部分,具体的计算方法为: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 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或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本基金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00%;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0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按笔收取,1000元/笔。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2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a.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销售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 份,持有100 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2.0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000.00-0.00)×2.0 %÷(1+2.0%)=196.08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96.08=196.08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000.00-196.08=9803.92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803.92÷1.020=9611.69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份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基金份额、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中国工商银行暂未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北京银行、东莞证券、方正证券、华融证券和金元证券暂不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如开通将另行公告。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某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由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由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R类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8)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9)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10)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下转A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