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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牌不报难逃稽查关
    监管层严惩罚单频发
    201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举牌瞒报的违法行径,屡屡闪现于证监会的稽查视野。证监会网站最新披露一则处罚决定,自然人尤利丰控制5个账户买入福成五丰股票,累计持股比例一度达到8%,但并未履行公告程序,被罚款30万元。据记者梳理,证监会近期披露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因举牌事项未予披露的违规行为占比近半,折射出监管部门对此类情形监管趋严。

      据披露,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自然人尤利丰等5个账户持续交易福成五丰股票,在2011年12月22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1573.5035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63%,首次逾越5%的举牌线。直至2012年2月8日,上述账户合计持有福成五丰的股份比例均超过5%,其中2012年1月31日合计持股比例达到8%。根据公开信息,尤利丰等人未就上述账户合计持股达到规定比例事项报请上市公司履行公告程序。

      经查,涉案的5人存在亲属关系,其中尤某芹是尤利丰的姐姐,闫某是尤利丰的外甥、尤某芹之子,马某是尤利丰的嫂子,尤某丽是尤利丰的侄女。证监会认定,尤利丰为上述5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相关规定,对尤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记者查询,证监会网站近期披露的10多个行政处罚案例,主要涉及内幕交易和超比例持股两类,后一种情形占比约一半。例如,2011年春节后,自然人陈少忠指派郑某某、陈某某等人操作“陈少忠”等30个账户交易ST康达尔。据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7日,以上30个账户合计持有ST康达尔的数量占比超过5%的天数累计达88天。自2011年2月至今,陈少忠等30个账户未履行《证券法》规定的报告、通知及公告程序。证监会决定,责令陈少忠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另一案例显示,浙江星火投资控制俞某明、张某坤账户组共计10余个账户交易东源电器股票,在2011年1月25日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时,以及至2011年4月27日持股比例均超过5%期间,星火投资始终未披露上述情况。又如,2004年3月10日,万基集团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ST园城876.321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5%。自2004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27日,万基集团共有682个交易日持有*ST园城的比例超过5%,但其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超比例持股瞒报最恶劣的案例是上海丰润投资。据查,上海丰润掌控的9个账户在交易过程中,对京山轻机、江西长运、大连圣亚、中科英华4只股票在某一时间段内已经构成举牌,但上海丰润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且反复逾越举牌线。其中,在2011年2月10日,上海丰润持有大连圣亚的比例最高达13.8%;2010年12月30日,其持有京山轻机的比例达7.35%。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事后追查的“严打”手段之外,监管部门对超比例持股的日常监控也更加及时。盛路通信3月8日公告,自然人马汉文增持公司股票构成举牌,随后全部抛售构成短线交易。据该公告,马汉文持股比例达到5%的时点为3月1日,清空股票的时间是在3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该情况通报给盛路通信的时间是3月7日,效率相当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