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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201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简释:

      ● CIBN:是英文China International Broadcasting Network的缩写,指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开办的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其业务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电视机、机顶盒、移动手持设备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 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特指以互联网作为载体,面向海内外电视机终端、机顶盒终端、PC终端和手持移动终端提供的有国际台外宣特色的国际化、差异化、平台合作化的所有综合音视频服务和各种应用,包括单独具有或者不单独具有国际台/CIBN标识和品牌(包括但是不限于LOGO, 呼号,台号等)的所有业务;

      ● CIBN集成播控平台:是指经广电总局批准,呼号为“环球网视”,针对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进行直接接入和集成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是指在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下的所有业务形态从播出端到用户端实行管理的播控系统,包括业务内容统一集成和播出控制、应用集成和管理、电子节目指南(EPG)、客户端、计费、版权、用户数据等管理子系统。

      一、情况简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东方”)于近日在深圳签署了《互联网电视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在全球(中国和中国之外的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

      名称: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石景山万达广场B座18层

      注册号:11010700157734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马为公

      注册资本:23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计算机网络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动画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公司介绍:

      国广东方隶属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拥有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营牌照资质,负责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整体运营,通过多终端提供多屏合一的内容及应用服务,搭建面向全球的新闻、影音、旅游、科教、生活等双向交流平台,是一家国际化新媒体运营服务商。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1)公司利用国广东方CIBN互联网业务运营的资源进行电视机顶盒、数字电视一体机、手机等互联网终端产品的销售,国广东方和公司将通过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共同推广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

      2)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客服、技术支持、开发、市场和渠道合作等。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共同负责处理与相关海内外当地政府的关系。对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2、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广东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广东方拥有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内容的最终审核权,负责更新、编排、审核,并整合国内外丰富的视频内容与信息资源,为本次合作提供内容,并保障相关版权的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保证提供的各类信息内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应对公司已售出的协议范围内的终端产品提供持续的内容和服务。

      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要求进行终端产品的客户端开发和升级、技术平台的对接和网络的搭建;保证提供的各类信息内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承诺针对双方约定的型号所生产或销售的终端产品,只能嵌入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地址,按照广电总局规定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并由国广东方向广电总局申请客户端编号。

      3、合同有效期:3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广东方拥有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营牌照资质,公司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互联网终端产品的销售。本协议并不涉及具体的销售数量及金额,该协议的签订将不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双方合作的预期还以未来实际情况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有关本次合作的重大进展,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案文件

      《互联网电视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2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13年3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王红伟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17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出王红伟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1日

      附:个人简历

      王红伟女士,1967年生,中国籍,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助理工程师。1989年到1995年任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现哈尔滨市发改委)主任科员,1995年到1996年任深圳中星汽车制造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到2000年任深圳市明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基建部部长,2011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王红伟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