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2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3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7,8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2013年3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3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3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3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2,400,000 | 39.72% | 120,680,000 | 120,680,000 | 293,080,000 | 39.7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2,400,000 | 39.72% | 120,680,000 | 120,680,000 | 293,080,000 | 39.7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66,400,000 | 38.34% | 116,480,000 | 116,480,000 | 282,880,000 | 38.3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95,000 | 0.53% | 1,606,500 | 1,606,500 | 3,901,500 | 0.53% | |||
4、外资持股 | |||||||||
5、高管股份 | 3,705,000 | 0.85% | 2,593,500 | 2,593,500 | 6,298,500 | 0.8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1,600,000 | 60.28% | 183,120,000 | 183,120,000 | 444,720,000 | 60.2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1,600,000 | 60.28% | 183,120,000 | 183,120,000 | 444,720,000 | 60.2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34,000,000 | 100% | 303,800,000 | 303,800,000 | 737,8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7,8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2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电话:0571—63553789
咨询联系人:张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