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
司法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
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2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
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穗中法执字第2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5,84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穗中法执字第3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5,84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