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天池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2010-2012年连续三年年末,本公司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提供贷款担保余额分别为1.7亿元、0.5亿元、1亿元,天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余额分别为12.31亿元、8.95亿元、8亿元,为本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提供了长期稳定担保,有力支持了公司生产经营。
为保证双方之间担保的连续性,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天业集团与本公司协商,董事会决定支持天业集团自备电力项目建设,同意为控股股东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8年。
天业集团保证在该项担保的期限内,本公司若存在担保需求,将连续性为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不低于本公司为天业集团提供担保的数额,同时将继续执行对本公司的优惠电价政策。天业集团若提前还款,将及时通知本公司解除该项担保。
关联董事余天池、宋晓玲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为2013年4月10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为天业集团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担保,无担保金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4,916.7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5,012.80万元,为天业集团担保79903.9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鉴于天业集团已为本公司提供8亿元的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业集团因自备电力项目建设需要,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约定融资租赁自备热电厂三期2×330WM机组工程下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租赁物价款总额77671.00万元人民币,期限八年。
2013年3月22日,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天业集团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电力设备提供69903.9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期限8年,本次担保属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业集团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地石河子北三东路36号,法定代表人吴彬,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氯碱制品、化学制品、固汞催化剂、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股份18976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为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后资产总额为2,558,104.41万元,负债总额为1,679,460.61万元,净资产为878,643.8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434,737.2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85,581.15万元,净利润为112,713.9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双方为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已签订编号为FL2013-050006-1的《保证合同》,其主合同为天业集团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FL2013-050006租赁期8年的《融资租赁合同》,鉴于天业集团已为本公司提供8亿元的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该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保证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本金(不包括债务人届时已实际支付的第1期租金)金额为69903.90万元人民币(陆亿玖千玖佰零叁万玖仟元)以及租赁利息、手续费及租赁物残值转让费。随着主合同项下租金等的支付,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金额相应减少。
2、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迟延履行金、损失赔偿金(如有)、合同终止金(如有)、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3、保证方式:共同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经债权人书面确认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行终止。
5、合同的独立性: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保证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保证人章程、股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无效,也不因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无效而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6、合同的生效、修改及终止:保证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保证人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保证人在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自行终止。保证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为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2010-2012年连续三年年末,本公司为天业集团提供贷款担保余额分别为1.7亿元、0.5亿元、1亿元,天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余额分别为12.31亿元、8.95亿元、8亿元,为本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提供了长期稳定担保,有力支持了公司生产经营。
为保证双方之间担保的连续性,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应天业集团要求,董事会决定支持天业集团自备电力项目建设,同意为控股股东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8年。天业集团保证在该项担保的期限内,本公司若存在担保需求,将连续性为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不低于本公司为天业集团提供担保的数额,同时将继续执行对本公司的优惠电价政策。
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提供贷款担保无逾期情况,且天业集团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担当风险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低。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过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 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提供贷款担保无逾期情况,且天业集团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担当风险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低,同意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下,为天业集团提供融资担保。
3、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会审议融资担保事项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未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4,916.7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5,012.80万元,为天业集团担保79903.90万元 。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为180,726.55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46.99%,其中:为子公司担保占2.77%,为天业集团担保占44.21%。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天业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
4、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3-00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00(北京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4、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情,股东可以查阅:
1、与本次公告一同披露的信息;
2、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本公司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8日、9日北京时间10:30—16:3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9楼
(2)、现场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4)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 | 审议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69903.90万元担保的议案 |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