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上接A230版)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不含税)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经审计,不含税)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采购材料、产品 | 材料 | 美驰车桥 | 57,085 | 47,535.93 | 1.97 |
| 材料 | 力士回转支承 | 29,846 | 14,368.47 | 0.60 | |
| 材料、产品 | 徐工汽车 | 83,066 | 38,309.74 | 1.58 | |
| 材料 | 赫思曼 | 28,205 | 30,814.15 | 1.28 | |
| 材料 | 徐工施维英 | 15,000 | 0 | 0 | |
| 材料 | 徐工挖机 | 9,300 | 0 | 0 | |
| 材料 | 派特技术 | 9,115 | 5,910.98 | 0.25 | |
| 材料 | 荷兰昂马凯 | 100 | 0 | 0 | |
| 材料 | 特许机器 | 30 | 396.73 | 0.02 | |
| 材料 | 徐工斗山 | 30 | 7.11 | 0 | |
| 产品 | 徐工挖机 | 204,280 | 91,671.88 | 3.80 | |
| 产品 | 徐工基础 | 25,300 | 16,240.63 | 0.67 | |
| 产品 | 徐州建机 | 6,100 | 596.21 | 0.02 | |
| 产品 | 徐工租赁 | 4,300 | 0 | 0 | |
| 产品 | 派特技术 | 2,976 | 0 | 0 | |
| 产品 | 赫思曼 | 2920 | 0 | 0 | |
| 产品 | 美驰车桥 | 300 | 0 | 0 | |
| 小计 | 477,953 | -- | -- | ||
| 销售材料、产品 | 材料 | 徐工挖机 | 347,625 | 146,421.79 | 4.56 |
| 材料 | 徐工汽车 | 52,860 | 9,008.19 | 0.28 | |
| 材料 | 徐工基础 | 40,565 | 24,251.88 | 0.75 | |
| 材料 | 派特技术 | 33,285 | 4,027.65 | 0.13 | |
| 材料 | 上海施维英 | 10,000 | 0 | 0 | |
| 材料 | 施维英 | 2,000 | 0 | 0 | |
| 材料 | 特许机器 | 300 | 0 | 0 | |
| 产品 | 徐工租赁 | 403,761 | 64,981.15 | 2.02 | |
| 产品 | 公信资产 | 95,820 | 0 | 0 | |
| 产品 | 徐工广联 | 75,160 | 1.68 | 0.39 | |
| 产品 | 徐工挖机 | 44,807 | 854.70 | 0.03 | |
| 产品 | 徐工汽车 | 30,000 | 0 | 0 | |
| 产品 | 徐工基础 | 4,100 | 374.40 | 0.01 | |
| 产品 | 徐州建机 | 500 | 86.29 | 0.00 | |
| 小计 | 1,140,783 | -- | -- | ||
| 房屋租赁 | 房屋出租 | 徐州建机 | 240 | 38.59 | -- |
| 房屋出租 | 徐工集团 | 9 | 8.15 | -- | |
| 房屋租入 | 徐工斗山 | 12 | 3.42 | -- | |
| 小计 | 261 | -- | -- | ||
| 许可商标使用权 | 商标使用权 | 徐工挖机 | 100 | 100 | -- |
| 商标使用权 | 徐工基础 | 75 | 75 | -- | |
| 商标使用权 | 徐工汽车 | 45 | 45 | -- | |
| 小计 | 220 | -- | -- | ||
| 合作技术开发 | 支付技术合作开发费 | 徐工欧洲 | 2,500 | 0 | 0 |
| 支付技术合作开发费 | FT公司 | 270 | 0 | 0 | |
| 小计 | 2,770 | -- | -- | ||
| 提供服务 | 维修费 | 公信资产 | 350 | 0 | 0 |
| 维修费 | 徐工汽车 | 80 | 0 | 0 | |
| 劳务费 | 徐州建机 | 400 | 256.41 | 0.01 | |
| 小计 | 830 | -- | -- | ||
| 受托经营 | 托管费 | 徐州建机 | 200 | 0 | 0 |
| 小计 | 200 |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146,18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出口起重设备、汽车及改装车、建筑施工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动力机械、通用基础、风动工具、工程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机械散装件及零部件;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关键零部件、本企业生产所需设备、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具体品种按经贸部核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技术的出口所需的售后服务,承办企业中外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内贸、工程机械、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
(2)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125,301.351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环保设备、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环保工程。工程机械研究、开发、试验;自研产品及配件销售;技术服务。
(3)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徐工租赁)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驮蓝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龙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保险兼业代理(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的租赁、维修,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职业技能培训。
(4)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挖机)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园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挖掘机械、工程机械、工程机械配件的开发、研制、加工、销售、工程机械维修服务及相关的科技服务。
(5)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基础)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锁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建筑工程机械、煤矿机械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
(6)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汽车)
住 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6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生产;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货车)。
一般经营项目:设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设计、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需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的业务。(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7)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简称美驰车桥)
住 所: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珠江路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1,680.3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驱动桥及配件。一次性经营:以清理债务为目的的销售工程机械主机,汽车(不含轿车)。
(8)力士(徐州)回转支承有限公司(简称力士回转支承)
住 所:徐州经济开发区螺山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Johannes Wozniak
注册资本:5,05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回转支承,仅限于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自产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出口、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9)徐州赫思曼电子有限公司(简称赫思曼)
住 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龙华寺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龙
注册资本:24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工程机械自动化控制产品,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仪器仪表,传感器及相关控制软件;销售自产产品。
(10)徐州派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派特技术)
住 所: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工业一号区
法定代表人:吴江龙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PAT力限器、交通监控系统及其它机电一体化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11)徐州特许机器有限公司(简称特许机器)
住所: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1号区
法定代表人:孙建忠
注册资本:75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减振器及其零部件、其它机械产品及零部件。
(12)徐州徐工斗山发动机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斗山)
住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桃山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锁云
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重型车辆用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内燃机及配件制造、销售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进行与产品的用途开发、测试、配套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提供售后服务。
(13)江苏徐工广联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徐工广联)
住 所: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48号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租赁、维修、销售及技术服务;二手工程机械设备、二手汽车收购、销售;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机械配件、润滑油、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施工。
(14)上海施维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施维英)
住所:上海市松江新桥工业区新效路177号
法定代表人:GERHARD SCHWING
注册资本:1,195.7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维修固定式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喷浆设备、分离式料杆、混浆泵、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回收站、车载泵、臂架泵及相关零部件,销售、租赁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和市场研究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其同类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5)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州建机)
住 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80号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起重机械、矿山机械安装、维修、销售,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6)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信资产)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财务咨询;市场调查。
(17)Fluitronics GmBH(简称FT公司)
住所:Europark Fichtenhain B2, 47807 德国克雷菲尔德
法定代表人姓名:马小扣, Hans Christoph Kempermann, Franz Hajek
注册资本:20万欧元
实收资本:2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及销售液压部件和液压系统,提供液压领域的应用咨询和相关服务.
(18)Schwing GmbH(简称施维英)
住所:Heerstr. 9-27, 44653 德国 赫纳
法定代表人姓名:Gerhard Schwing
注册资本:5,000万欧元
实收资本:5,00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
(19)Amca Beheer B.V.(简称荷兰昂马凯)
住所:B Kuiperweg 33, 9792PJ Ten Post 荷兰
法定代表人姓名:生敏,景军清,Franz Hajek
注册资本:39.3575万欧元
实收资本:39.3575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用负载敏感比例阀的涉及、生产和销售。
(20) XCMG Europe GmbH(简称徐工欧洲)
住所:Heerstr. 9-27, 44653 德国 赫纳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锁云,Franz Hajek
注册资本:5万欧元
实收资本:5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及销售液压部件,特别是针对液压阀,液压系统及类似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21) XCMG Schwing(简称徐工施维英)
住所:Heerstr. 9-27, 44653 德国 赫纳
法定代表人姓名:沙先亮,Gerhard Schwing
注册资本:2.5万欧元
实收资本:2.5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自身资产以及购买和持有公司股份,尤其是持有位于赫纳的施维英公司股份。
2、关联方关系
徐工有限直接持有本公司49.26%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有限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工租赁、公信资产是徐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徐工挖机、徐工基础、徐工汽车、徐工广联、徐州建机是徐工有限的全资子公司;美驰车桥、赫思曼、力士回转支承、派特技术、徐工斗山是徐工有限的联营公司;特许机器是徐工机械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施维英是徐工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上海施维英是施维英的子公司;FT公司是徐工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徐工欧洲是徐工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荷兰昂马凯是徐工欧洲的全资子公司,徐工施维英是徐工欧洲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销售材料和产品、出租房屋、收取商标使用费等关联交易选择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的交易对方,且根据需要已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乃至担保等条款,保证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在采购材料和产品的关联交易中,公司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支付款项,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框架协议项下任一笔具体关联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原则上最晚于约定期限的次月内结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1、向关联方采购
为减少运输成本,同时加强对产品和零部件的数量、型号、与公司产品的匹配程度以及质量的控制,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是最合理、最经济的选择。
2、向关联方销售
向关联方销售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融资租赁平台或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拓展公司市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部分销售还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而且部分关联方所需材料或产品仅有公司有能力供给。因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材料和产品。
3、向关联方租赁
租赁可以结构性降低公司物业使用成本,充分利用他方的场地、房屋资源,以提高公司产品或存货的流动性和调度便利性。同时关联方所拥有或使用的物业通常具有交通便利、与公司相邻以及可以配合公司整体仓储、物流计划的优势。因此,公司需向关联方租赁场地。
4、许可关联方商标使用权
许可关联方商标使用权可以充分利用“徐工”品牌优势,保障“徐工”挂牌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进度。因此,公司许可关联方商标使用权。
5、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
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保持公司在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司自身的产品开发能力。因此,公司需与关联方进行合作技术开发。
6、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售后服务和劳务服务,可以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保障维修后产品的使用效率,实现各方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因此,公司需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7、向关联方提供受托经营
向关联方提供受托经营,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在工程机械领域的企业管理经验优势,提高新纳入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发展速度。因此,公司需向关联方提供托管服务。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表决结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孙建忠先生、董事李锁云先生、董事吴江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五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涉及的七个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刘俊先生、陈开成先生、黄国良先生和韩学松先生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3-1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3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3:00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9日(星期二)
2.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7.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1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8.2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8.3向关联方租入或者出租房屋
8.4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
8.5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
8.6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8.7受关联方所托经营
9.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10.关于放弃发行11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2.2发行规模
12.3可转债期限
12.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2.5票面利率
1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2.7转股期限
12.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2.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2.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2.11赎回条款
12.12回售条款
1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2.18担保事项
12.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12.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3.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第1-3项议案详见2013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4-14项议案详见2013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徐工机械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87565620
传 真:0516-87565610
联 系 人:刘敏芳 孙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5
2.投票简称:徐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十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十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2.01元代表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12.02元代表议案十二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
| 一 |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 |
| 二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
| 三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
| 四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00 |
| 五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
| 六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6.00 |
| 七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 |
| 八 |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8.00 |
| 议案八中子议案1 |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 8.01 |
| 议案八中子议案2 |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 8.02 |
| 议案八中子议案3 | 向关联方租入或者出租房屋 | 8.03 |
| 议案八中子议案4 | 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 | 8.04 |
| 议案八中子议案5 | 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 | 8.05 |
| 议案八中子议案6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8.06 |
| 议案八中子议案7 | 受关联方所托经营 | 8.07 |
| 九 | 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9.00 |
| 十 | 关于放弃发行11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10.00 |
| 十一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1.00 |
| 十二 | 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 12.00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2.01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2 | 发行规模 | 12.02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3 | 可转债期限 | 12.03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4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2.04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5 | 票面利率 | 12.05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2.06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7 | 转股期限 | 12.07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8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12.08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9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2.09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0 |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12.10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1 | 赎回条款 | 12.11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2 | 回售条款 | 12.12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2.13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2.14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15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2.16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2.17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8 | 担保事项 | 12.18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19 |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12.19 |
| 议案十二中子议案20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12.20 |
| 十三 | 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 13.00 |
| 十四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 14.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3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2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3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4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5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6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 7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8 |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8.1 |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 |||
| 8.2 |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 |||
| 8.3 | 向关联方租入或者出租房屋 | |||
| 8.4 | 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 | |||
| 8.5 | 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 | |||
| 8.6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 8.7 | 受关联方所托经营 | |||
| 9 | 201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
| 10 | 关于放弃发行11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12.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12.2 | 发行规模 | |||
| 12.3 | 可转债期限 | |||
| 12.4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12.5 | 票面利率 | |||
| 12.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12.7 | 转股期限 | |||
| 12.8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12.9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12.10 |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
| 12.11 | 赎回条款 | |||
| 12.12 | 回售条款 | |||
| 1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 1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1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1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1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12.18 | 担保事项 | |||
| 12.19 |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
| 12.20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
| 13 | 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