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
提供转让服务
2013-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璐 ○编辑 龚维松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下发了《关于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决定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提供转让服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上交所同意为次级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发行人应当与交易所签订《次级债券转让服务协议》。次级债券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转让,使用的证券代码段为123000-123499。次级债券转让中的申报、成交等事项,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每期次级债券的持有账户数不得超过200户,上交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次级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债券持有账户数超过200户的转让不予确认。
通知还称,投资者参与次级债券认购和转让,应当符合《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并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次级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符合上述要求。
上交所对次级债券挂牌暂免收取费用,对次级债券转让比照公司债券收取转让经手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