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3-00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在上海举行,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蒋为民董事长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听取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报表净利润 248,590,422.9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68,061,629.48元,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51,137,593.6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859,042.30 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0,655,416.52元。
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40,917,2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410,976.93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762,244,439.59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3年公司将把握机遇,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对内继续落实战略举措,提升能力、调整结构、降本增效;对外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从钢铁市场走向非钢市场,保持营业收入适度增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公司2013年度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较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12年度审计费约为87万元。
建议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201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任期内继续实施该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通过关于调整延期支付激励约束期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及推选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董事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由9名董事组成。
公司控股股东和第六届董事会分别推荐提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为:
王力、王成然、张朔共、朱可炳、朱立强、黄敏勤及三名独立董事谢荣、薛云奎、王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确保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更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体现价值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建议给予第七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每年12万元的津贴(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3-003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9:00-11:00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地点:上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议程:
一、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13年度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届满及推选第七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十、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1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4月8日)。
(2)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6、登记地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大厅。
7、登记时间:2013年4月12日 9:00-16:00
8、注意事项: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9、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50801155-1491、1455 传 真:021-50803294
联 系 人:彭彦杰、邵向东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附件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 力 男,1956年6月出生,东北工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钢管厂团委书记、精整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精整车间副主任,宝钢企管处组织管理科副科长、科长、企管处副处长,宝钢系统开发部部长,宝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兼三电软件管理处处长,宝钢计算机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信息产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系统创新部部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运营改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成然 男,1959 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学士,经济师。
曾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计财部资产经营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宝钢集团业务总监兼资产经营部部长,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朔共 男,1957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股份设计管理处副处长,宝钢分公司设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可炳 男,1974 年 10 月出生,1997 年东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
科毕业,2011 年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EMPACC),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高级管理师,资产经营部高级管理师、企业投资业务块负责人,宝钢股份财务部副部长,宝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宝钢集团经营财务部总经理兼预算总监,宝钢集团经营财务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总监;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朱立强 男,1957年9月出生,日本产业技术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总厂炼钢厂机动科副科长、连铸分厂副厂长,宝钢设备部炼钢地区设备室主任兼炼钢厂设备助理,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宝钢软件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信息产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黄敏勤 男,1962年2月出生,华中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自动化部、系统开发部工程师,网络中心任副主任,宝钢计算机公司系统四部主任,宝信软件公司网络通信部副经理、销售总监、成都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行政监察部部长;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专项)。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谢荣 男,1952年11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副主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薛云奎 男,1964年2月生,西南大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
曾任西南大学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教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江商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 男,1956年1月生,德国达姆施塔特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东北工学院助教、讲师,德国达姆施塔特大学科研助理,德国国家神经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路巧玲 女,1966年3月出生,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与财务管理方向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化工部审计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稽察特派员助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梅芬 女,1964年5月出生。东北工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毕业,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成本处副处长、财会处副处长,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3-00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在上海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路巧玲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听取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3年度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201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调整延期支付激励约束期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及推选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推荐监事候选人”之规定,控股股东推荐路巧玲、何梅芬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十七、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八、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九、听取2012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 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3-00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运作,严格遵守和履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公司根据2013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1、IT产品与服务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序号 | 关联人 | 2012年实际 | 2013年预计 |
| 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4,746 | 80,000 |
| 2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40,609 | 65,000 |
| 3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5,244 | 5,000 |
| 4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 | 61,832 | 70,000 |
| 总 计 | 192,431 | 220,000 | |
注:2013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20,000万元,浮动上限10%。
2、金融产品与服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账户,根据日常经营情况收付款;在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金融产品买卖业务。具体发生额度将根据收付款及资金筹措情况另行决定。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宝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需要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业务,贷款余额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1、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2)注册资本:527.91亿元人民币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4)主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
(5)关联关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2)注册资本:171.22亿元人民币
(3)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4)主营业务: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安检。【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关联关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3、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志浩
(2)注册资本:68.69亿元人民币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4楼
(4)主营业务: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关联关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竹平
(2)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9楼
(4)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关联关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包括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等。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首先依据政府定价,在没有政府定价时,依据市场价,没有政府定价和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前身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以来承担着为宝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及实施等。虽然公司在2001年重组上市,但由于宝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自动化与信息化存在持续经营和服务的需求,所以与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蒋为民、王力、陈在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3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资料,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公司作为企业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2013年度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3-00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原《公司章程》“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增加一项职权“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修改为:
“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应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五)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增加一项事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修改为: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四、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根据年度盈利情况、累计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状况,为保持股本规模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定,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法律法规、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因《公司章程》以上内容的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等治理文件的相关条款也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