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托管经营协议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托管经营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天然橡胶是公司生产橡胶输送带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天然橡胶的需求量逐年增加,但天然橡胶近几年的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减轻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公司拟在天然橡胶产地——云南省红河州建立天然橡胶加工基地,为母公司提供原材料保障。201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12-014),2012年6月4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告编号:2012-018)。
2012年6月6日,公司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2-020),拟在云南省红河州下属县、市投资新设或收购兼并几家天然橡胶初加工企业,并在红河州工业园建立橡胶深加工基地,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在此基础上,2012年7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与红河州下属的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2-024),至此,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州、县政府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2013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13-004),2013年3月14日,完成了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告编号:2013-015)。截至目前,公司在云南省红河州的总投资为5000万元。
二、目前的进展情况
在州、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3月20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协商一致,签订了《资产托管经营协议》(公告编号:2013-016)。
1、协议主体
委托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
监管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托管经营标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与制胶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年产2,000吨左右颗粒胶的天然橡胶加工生产线、土地(面积40.13亩)、厂屋及辅房(面积3623.94㎡),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584.06万元(不包括无形资产——土地)。
3、托管经营期限
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间,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资产购买协议》后,《资产托管经营协议》将自动终止)。
4、托管费用及后续安排
受托方无需支付托管费用,条件成熟时,签订《资产购买协议》,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购买资产定金600万元。
三、本次协议签订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协议签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拟向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与制胶相关的资产,目前该资产还处于评估阶段,为不影响生产,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先期接管并经营该资产。按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审议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无需母公司董事会审议。2013年3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1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上述标的资产,该价格包括收购价款、标的资产交割过户的税费等,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成功收购该资产后,将通过技改扩建方式建设年产1万吨颗粒胶的天然橡胶加工生产线,实现公司向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在托管经营期间,可能会存在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等风险。后续收购能否成功及后续收购成功后技改扩建是否顺利存在不确定因素。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