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10:00整,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会议电话连线香港、北京、南昌等地董事)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李贻煌先生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已书面委托董事李保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保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其中2012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董事会报告,将提呈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出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16,967万元和人民币521,587万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建议,2012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后利润,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0%,共计人民币194,555万元。
建议公司2012年末期股利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2,729,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支付现金人民币1,731,364,702.5元,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
此分配预案将提呈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审议通过201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酬金、独立董事车马费。详见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审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预提议案。
该奖励基金预提议案是参照2011年6月9日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试点方案》制定。并将提呈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配售及发行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在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向股东提交特别决议案,在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公司法》及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并获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藉以批准并无条件地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H股”),发行H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于发行在外的H股股本的20%,并批准董事会在其确定的条件和条款下,行使本公司所有分配和发行新H股的权力;在董事会行使其分配和发行股份的权力时,董事会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将配发H股股份的数额;
2)决定新股发行价格;
3)决定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4)决定向原有股东发行新H股(如适用者)的数目;
5)作出或授予为行使这些权力而需要的要约、协议及选择权;
6)如果因境外法律或规则的禁止或要求、或董事会认为恰当的其它理由时,在邀请认购或发行股份予本公司的股东时,排除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居住的股东;
7)对本公司章程因发行新股而作出相应修改及有关事宜及行动。
五、审议通过《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六、审议通过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建议股东大会续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境外和境内审计机构,及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任何一位执行董事根据其工作量,酌情厘定会计师的报酬并与其签订有关服务协议等事宜。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201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生产阴极铜112万吨、黄金25.4吨、白银560吨、硫酸287万吨、自产铜精矿含铜20.9万吨、铜杆线及其他铜加工产品84.5万吨,资本性开支为人民币37.9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八、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李贻煌、胡庆文辞任董事,及提名龙子平、刘方云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李贻煌先生已当选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董事胡庆文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为接替因李贻煌先生及胡庆文先生辞任董事的空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第96条之规定致本公司书面通知有意提名龙子平先生、刘方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将提呈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二、通报换选监事候选人。
董事会获悉,胡发亮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为接替因胡发亮先生辞任监事的空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第96条之规定致本公司书面通知有意提名胡庆文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十三、审议批准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江铜营销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四、审议批准本公司《內幕消息披露及內部控制程序》
十五、审议批准《集团员工举报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程序》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事宜及2012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告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子平先生简历:高级工程师。1960年8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江西冶金学院冶炼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冶金工程专业。曾任贵溪冶炼厂副总工程师、贵溪冶炼厂厂长、江铜集团副经理、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多项经营管理职务,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刘方云先生简历:高级工程师。1966年11月出生。毕业于昆明工学院矿山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历任本公司城门山铜矿矿长、德兴铜矿矿长,具有丰富的矿山管理经验。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股票代码:600362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胡发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赞成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呈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呈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零一二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呈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出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16,967万元和521,587万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2012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后利润,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0%,共计人民币194,555万元
公司2012年末期股利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2,729,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2年度末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5元(含税),支付现金人民币1,731,364,702.5元,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15,74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本议案提呈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换选新任监事。
胡发亮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已提出辞任本公司监事,为接替因胡发亮先生辞任监事的空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第96条之规定致本公司书面通知有意提名胡庆文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胡发亮先生辞任本公司监事及胡庆文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呈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授权,由监事会办理包括与新任监事签订服务合约等有关事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批准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认为: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八、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九、对二零一二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及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以及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与勤勉尽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运作,不存在关联方异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现象,没有为关联方及其他个人及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务时,认真履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通过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结构的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运行良好,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监事会认为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及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二零一二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订立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6、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能够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庆文先生简历:1963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纪委书记,曾任本公司综合计划、劳动人事、组织管理等部门主管、贵溪冶炼厂党委书记,本公司工会主席。在综合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7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278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7年9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795,52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3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3,999,999,995.10元。其中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以非现金资产作价人民币1,785,335,692.70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39,479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总额的44.63%, 其余包括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源海实业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家机构投资者以现金人民币2,214,664,302.40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56,048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总额的55.37%。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964,739,995.10元(其中现金为人民币2,179,404,302.40元)。
上述募集资金(现金部分)人民币2,179,404,302.40元已于2007年9月20日汇入江西铜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恒德赣验字[2007]第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人民币210,74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81,677万元,2012年使用人民币29,067万元。同时,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人民币4,966万元,2012年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人民币359万元,使用人民币247万元,结余人民币1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7,06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人民币1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0,648,814.24元,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初始 | 2012年 | 未使用 | ||
存放银行 | 专项账户账号 | 存放金额 | 12月31日余额 | 金额比例 |
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 | 1506222029200002653 | 71,576 | 6,806 | 9.51% |
中国农业银行贵溪市铜城支行 | 14-396001040001794 | 46,688 | 6 | 0.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江铜支行 | 725401272208094001 | 49,876 | 57 | 0.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江铜支行 | 36001952200052500519 | 49,800 | 196 | 0.39% |
217,940 | 7,065 |
(二) 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02号《关于核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发行了68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每10张为1手。每手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人可无偿获配259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的发行数量为176,120万份,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年10月10日至2010年10月9日。
上述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具体为2010年9月27日、28日、29日、30日及10月8日。根据2010年10月11日刊登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公告》,截至2010年10月8日收市时止,共计1,759,615,512 份认股权证成功行权,行权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3,600,744元。剩余未行权的1,584,488 份“江铜CWB1”认股权证予以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6,743,600,743.74元已于2010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654279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3,50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540,362万元,2012年使用人民币23,14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14,66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人民币3,814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零元,均已销户,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初始 | 2012年 | ||
存放银行 | 专项账户账号 | 存放金额 | 12月31日余额 |
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 | 1506222029200017344 | 180,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贵溪市铜城支行 | 396001040001976 | 140,000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江铜支行 | 194708800585 | 170,00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江铜支行 | 36001952200052500874 | 184,360 | 已销户 |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10018100002 | - | 114,668 |
674,360 | 114,668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2007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9月11日,针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现金部分),本公司同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溪市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
2008年10月13日,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针对本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溪市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江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0月12日,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针对本公司权证行权募集的资金,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现金部分)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募集资金(现金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城门山铜矿二期扩建工程、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开采技术改造工程、富家坞铜矿露天开采技术改造工程、江西铜业冶炼余热综合回收利用工程、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综合利用扩建工程、江西铜业渣选矿扩建项目、武山铜矿日处理5,000吨扩产挖潜技术改造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现金部分) – 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7,9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0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2,89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7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8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51%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注5)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4)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城门山铜矿二期扩建工程 | 否 | 49,800 | 46,799 | 46,799 | 5,804 | 39,603 | (7,196) | 84.62% | 2011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否 | 37,852 | 36,455 | 36,455 | - | 36,455 | - | 100.00% | 2010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富家钨铜矿露天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否 | 30,056 | 24,059 | 24,059 | 365 | 24,059 | - | 100.00% | 2011年 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江西铜业冶炼余热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否 | 27,261 | 25,133 | 25,133 | - | 25,133 | - | 100.00% | 2008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综合利用扩建工程 | 否 | 19,427 | 10,013 | 10,013 | - | 10,013 | - | 100.00% | 2009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江西铜业渣选矿扩建项目 | 否 | 18,953 | 18,687 | 18,687 | - | 18,687 | - | 100.00% | 2009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7.武山铜矿日处理5000吨扩产挖潜技术改造工程 | 否 | 12,024 | 11,329 | 11,329 | - | 11,329 | - | 100.00% | 2009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567 | 45,465 | 45,465 | 22,898 | 45,465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17,940 | 217,940 | 217,940 | 29,067 | 210,744 | (7,1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现金部分) – 续
注1:截至201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扣除项目预计尚需尾款后节余人民币22,898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人民币4,966万元,共计约27,864万元,根据经2012年3月27日本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年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人民币359万元,分别用于支付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开采技术改造工程尾款人民币230万元,富家钨铜矿露天开采技术改造工程尾款人民币13万元及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综合利用扩建工程尾款人民币4万元,结余人民币112万元;
注3: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部分)投资项目属于相关主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单独核算的效益信息。
注4:本公司未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承诺过任何盈利预测信息,所以无需对相关投资项目是否达到盈利预测进行披露。
注5: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上述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65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7,196万元,两者差额人民币131万元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
(1)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结余人民币112万元;
(2)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实施,为保证募投项目开发资金支付,本公司按计划提前拨付资金至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并由下属分公司根据具体合同对外付款,目前已拨至下属分公司但尚未完成对外付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 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签署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用于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及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12月31日,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 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4,3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4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3,5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注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4)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 否 | 258,000 | 258,000 | 258,000 | 11,717 | 208,633 | (49,367) | 80.87% | 2011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注5) | 否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1,427 | 58,513 | (61,487) | 48.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注6) | 否 | 130,000 | 130,000 | 130,000 | - | 13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2,000 | 166,360 | 166,360 | - | 166,36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80,000 | 674,360 | 674,360 | 23,144 | 563,506 | (110,85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 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续
注1:募集后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前,系募集前按照发行认股权证全部行权计算,实际发行1,761,200,000 份认股权证中有1,759,615,512份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4,360万元,扣除上述三个项目承诺款后,剩余人民币166,360万元作为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以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563万元。
注2: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该账户,该账户本年末余额为人民币114,668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10,854万元,两者差额人民币3,814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注3: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工程主要是为了提高本公司的原料自给率,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同时,由于我国目前铜精矿匮乏,开展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以及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有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源控制力;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扩大产能和销售,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注4:本公司未在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情况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承诺过任何盈利预测信息,所以无需对相关投资项目是否达到盈利预测进行披露。
注5:本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根据投资协议按照25%:75%的持股比例共同投资设立中冶江铜艾娜克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江铜”)以负责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注6:本公司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投资协议按照40%:60%的持股比例共同投资设立五矿江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江铜”)以完成该项收购。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全部承诺投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一)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2008年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和2010年权证行权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公司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公司以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公司将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铜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2012年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七、审计机构对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意见
江西铜业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江西铜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