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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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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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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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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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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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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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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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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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当年(2008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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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19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金融工程部、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机构投资部、数量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机构理财部、市场拓展部、电商及客服部、国际业务部。此外,还设立了北京办事处、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和香港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二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1131.06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企业年金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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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全年宏观经济低位运行,工业增加值在9-10%之间徘徊,cpi维持低位,ppi全年为负,期间经历了两个明显的去库存和补库存阶段。大体来看,总需求状况是过去10年来最低。
全年债券市场总体表现为:利率债区间震荡上行,11年大幅下跌的信用品种收益率震荡下行,其中,等级越低,下行越多。
转债市场跟随权益市场全年震荡,其中,年初和年尾各有一波机会,其它时候整体震荡下跌。
基金经理较好的判断到12年总需求低迷,但对市场的判断出现错误,整体组合偏于保守,特别是对低等级债券配置偏少,导致全年收益偏低。基金经理最大的感受是,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基于某种宏观信仰,信用市场很大程度上有自我实现的趋势。做投资要同时做到相信自己和尊重市场。基金经理努力在未来的市场操作中做到这点,实现组合稳健的保值增值。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全年收益为2.6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09年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管理层为了维持系统稳定,加大了自身认为有用的干预,投资者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各种“宏观大实验”,加上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相互矛盾信息层出不穷。基金经理希望能做到及时、准确理解宏观格局,从而决定资产配置大方向。
对于13年,基金经理的大体判断是,系统的不稳定性、不平衡性会进一步加强。市场乐观派所预期的中期繁荣很难有坚实的基础,即使像12年短期经济波动所呈现的弱平衡也不是一个稳态。考虑到目前极度低位的信用债估值,组合目前在进攻性上略为保守。虽然如此,全年可能依然会有阶段性机会,基金经理会努力抓住波动机会,提高组合收益。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接下来策略倾向为:维持中性的信用债配置比例,久期相对较高,转债波段为主。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将紧密跟踪市场数据,判断经济周期阶段,把握好大类资产配置,优化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投资者带来较低风险的稳健收益。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通过对本基金投资和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对投资证券的研究、决策和交易,以及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了本基金运作符合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了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应分配利润为159,629,062.63 元,本基金已于2013年1月21日进行分配,实际共分配 31,286,694.42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3〕7-70 号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增强债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广发增强债券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发增强债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发增强债券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杨克晶 禤文欣 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9层
2013-03-25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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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116元,基金份额总额1,413,803,509.06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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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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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传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1号文《关于同意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8年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2008年3月27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828,106,896.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5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106,896.04元,其中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237,320.31元,上述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该股票派发的权证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3年3月25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收优惠项目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代扣代缴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原基金管理人股东香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0日更名为“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存在其他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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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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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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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交易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佣金比例-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金(含债券交易)。
2: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3:本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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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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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相关各方。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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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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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07,799,638.3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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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07,600,000.00元,于2003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及下项8.4.2、8.4.3的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此外,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基金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基金改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基金审计事务;因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已整体并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8月,本基金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基金审计事务。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80,000.00 元。该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年。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交易席位选择标准:
(一)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三)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五)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六)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席位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简称 | 广发增强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270009 |
交易代码 | 2700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3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13,803,509.06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该股票派发的权证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通过利率预测、收益曲线预测、债券类属配置、信用策略和套利机会挖掘构建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组合;本基金主要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选择新股申购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退出时机。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段西军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20-83936666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dxj@gffunds.com.cn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95105828,020-83936999 | 95588 | |
传真 | 020-89899158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ffunds.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30,071,919.79 | 63,718,571.53 | 84,476,371.54 |
本期利润 | 58,819,759.23 | 101,862,054.40 | 94,061,938.22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87 | 0.0685 | 0.068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67% | 6.20% | 6.37%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129 | 0.0549 | 0.135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577,613,608.45 | 2,694,839,244.87 | 1,270,616,480.3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16 | 1.087 | 1.153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09% | 0.07% | 0.58% | 0.04% | -0.67% | 0.03% |
过去六个月 | -0.98% | 0.09% | 0.41% | 0.06% | -1.39% | 0.03% |
过去一年 | 2.67% | 0.12% | 3.52% | 0.07% | -0.85% | 0.05% |
过去三年 | 15.98% | 0.19% | 13.01% | 0.11% | 2.97% | 0.0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1.62% | 0.19% | 25.46% | 0.13% | 6.16% | 0.06%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2 | - | - | - | - | - |
2010 | 0.200 | 18,680,610.73 | 12,068,548.73 | 30,749,159.46 | - |
2011 | 1.300 | 189,179,712.56 | 68,728,608.42 | 257,908,320.98 | - |
合计 | 1.500 | 207,860,323.29 | 80,797,157.15 | 288,657,480.44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谢军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 2008-03-27 | - | 9 | 男,中国籍,金融学硕士,持有证券业执业资格证书和特许金融分析师状(CFA),2003年7月至2006年9月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人员、企业年金和债券研究员,2006年9月12日至2010年4月28日任广发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年3月27日起任广发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4月17日至2012年2月14日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3月15日起任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2月15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6,252,797.56 | 200,229,856.83 |
结算备付金 | 84,010,931.00 | 61,417,944.98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63,059.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70,444,501.92 | 4,385,941,940.19 |
其中:股票投资 | - | 47,863,147.46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2,370,444,501.92 | 4,338,078,792.7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270.00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37,125.17 | - |
应收利息 | 35,445,342.09 | 47,085,204.04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786,623.9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2,604,327,591.69 | 4,694,938,005.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15,399,638.30 | 1,950,477,624.28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8,846,510.56 |
应付赎回款 | 9,228,895.73 | 6,828,239.98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37,279.98 | 1,246,217.76 |
应付托管费 | 279,093.33 | 415,405.9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418,639.96 | 623,108.88 |
应付交易费用 | 17,350.10 | 67,007.77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190,413.55 | 1,056,674.40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342,672.29 | 537,970.95 |
负债合计 | 1,026,713,983.24 | 2,000,098,760.4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413,803,509.06 | 2,479,846,476.59 |
未分配利润 | 163,810,099.39 | 214,992,768.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77,613,608.45 | 2,694,839,244.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04,327,591.69 | 4,694,938,005.36 |
项 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28,773,131.36 | 139,070,852.92 |
1.利息收入 | 125,700,946.09 | 73,505,704.49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797,139.16 | 1,345,048.35 |
债券利息收入 | 123,815,174.81 | 68,243,780.0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8,632.12 | 3,916,876.08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74,109,365.36 | 27,104,332.7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367,446.36 | 10,168,958.38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7,621,319.00 | 16,935,374.3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120,600.00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252,160.56 | 38,143,482.87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14,980.47 | 317,332.86 |
减:二、费用 | 69,953,372.13 | 37,208,798.52 |
1.管理人报酬 | 13,740,547.80 | 9,453,991.75 |
2.托管费 | 4,580,182.56 | 3,151,330.64 |
3.销售服务费 | 6,870,274.02 | 4,726,995.90 |
4.交易费用 | 258,626.17 | 590,032.37 |
5.利息支出 | 44,057,846.15 | 18,853,294.4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4,057,846.15 | 18,853,294.41 |
6.其他费用 | 445,895.43 | 433,153.4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8,819,759.23 | 101,862,054.40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19,759.23 | 101,862,054.40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479,846,476.59 | 214,992,768.28 | 2,694,839,244.8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58,819,759.23 | 58,819,759.2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66,042,967.53 | -110,002,428.12 | -1,176,045,395.6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808,797,011.34 | 309,247,192.40 | 3,118,044,203.74 |
2.基金赎回款 | -3,874,839,978.87 | -419,249,620.52 | -4,294,089,599.39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413,803,509.06 | 163,810,099.39 | 1,577,613,608.45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01,538,457.53 | 169,078,022.77 | 1,270,616,480.3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01,862,054.40 | 101,862,054.40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78,308,019.06 | 201,961,012.09 | 1,580,269,031.1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268,098,107.66 | 294,687,352.57 | 3,562,785,460.23 |
2.基金赎回款 | -1,889,790,088.60 | -92,726,340.48 | -1,982,516,429.0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257,908,320.98 | -257,908,320.98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479,846,476.59 | 214,992,768.28 | 2,694,839,244.8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75,184.91 | 100.00% | 239,615,560.83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4,764,269.22 | 100.00% | 4,322,240,266.39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4,048,600,000.00 | 100.00% | 89,915,400,000.00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379.85 | 100.00% | 17.52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95.69 | 100.00% | 35,355.51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3,740,547.80 | 9,453,991.75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966,501.32 | 1,313,208.46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4,580,182.56 | 3,151,330.64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43,671.0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7,683.09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3,949.83 | |
合计 | 4,515,303.97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55,413.5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44,267.01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245.54 | |
合计 | 3,213,926.07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522,423,862.87 | - | - | 493,700,000.00 | 530,672.70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52,797.56 | 562,232.16 | 200,229,856.83 | 745,479.98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
数量(单位:股/张) | 总金额 | ||||
- | - | -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
数量(单位:股/张) | 总金额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2819 | 11常城建 | 一级市场副主承销 | 16,400 | 16,400,00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0056 | 11长交债 | 一级市场承销团成员 | 10,000 | 10,000,000.00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10311 | 11进出11 | 2013-01-04 | 101.87 | 600,000 | 61,122,000.00 |
110410 | 11农发10 | 2013-01-04 | 100.62 | 500,000 | 50,310,000.00 |
合计 | - | - | - | 1,100,000 | 111,432,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370,444,501.92 | 91.02 |
其中:债券 | 2,370,444,501.92 | 91.0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270.00 | 3.8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0,263,728.56 | 3.47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43,619,091.21 | 1.67 |
7 | 合计 | 2,604,327,591.69 | 10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305 | 裕兴股份 | 16,800,000.00 | 0.62 |
2 | 601965 | 中国汽研 | 7,547,452.20 | 0.28 |
3 | 000651 | 格力电器 | 3,088,800.00 | 0.11 |
4 | 603002 | 宏昌电子 | 607,953.60 | 0.02 |
5 | 002656 | 卡奴迪路 | 13,900.00 | 0.00 |
6 | 002696 | 百洋股份 | 11,950.00 | 0.00 |
7 | 300353 | 东土科技 | 10,375.00 | 0.00 |
8 | 603993 | 洛阳钼业 | 3,000.00 | 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555 | 东吴证券 | 28,332,412.33 | 1.05 |
2 | 002592 | 八菱科技 | 18,273,695.30 | 0.68 |
3 | 300305 | 裕兴股份 | 13,319,203.77 | 0.49 |
4 | 601336 | 新华保险 | 9,363,872.48 | 0.35 |
5 | 601965 | 中国汽研 | 6,342,809.68 | 0.24 |
6 | 000651 | 格力电器 | 3,531,010.62 | 0.13 |
7 | 603002 | 宏昌电子 | 860,910.73 | 0.03 |
8 | 002656 | 卡奴迪路 | 18,665.00 | 0.00 |
9 | 002696 | 百洋股份 | 13,055.00 | 0.00 |
10 | 300353 | 东土科技 | 10,850.00 | 0.00 |
11 | 603993 | 洛阳钼业 | 8,700.00 | 0.00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28,083,430.80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80,075,184.91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69,716,118.50 | 42.45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535,030,000.00 | 33.9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35,030,000.00 | 33.91 | |
4 | 企业债券 | 639,184,552.90 | 40.5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270,383,000.00 | 17.14 |
7 | 可转债 | 256,130,830.52 | 16.24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370,444,501.92 | 150.2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0213 | 02国债(13) | 4,167,200 | 403,384,960.00 | 25.57 |
2 | 110420 | 11农发20 | 1,400,000 | 136,752,000.00 | 8.67 |
3 | 120490 | 04南网(2) | 1,244,310 | 129,408,240.00 | 8.20 |
4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314,920 | 126,692,542.00 | 8.03 |
5 | 120306 | 12进出06 | 1,200,000 | 118,836,000.00 | 7.53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37,125.1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5,445,342.09 |
5 | 应收申购款 | 786,623.9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3,619,091.2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26,692,542.00 | 8.03 |
2 | 110011 | 歌华转债 | 63,969,900.00 | 4.05 |
3 | 125887 | 中鼎转债 | 28,532,641.92 | 1.81 |
4 | 110017 | 中海转债 | 20,541,951.20 | 1.30 |
5 | 125089 | 深机转债 | 13,662,779.40 | 0.87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42,705 | 33,106.28 | 435,533,458.71 | 30.81% | 978,270,050.35 | 69.19%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1,527,291.40 | 0.108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3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 4,828,106,896.0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479,846,476.59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2,808,797,011.34 |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3,874,839,978.87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13,803,509.06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2 | 80,075,184.91 | 100.00% | 67,379.85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3,004,764,269.22 | 100.00% | 174,048,600,000.00 | 100.00% | - | - |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