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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3-01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王波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志雄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837,117.4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0,012,089.01元;2012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991,318.35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0,012,089.01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7,020,770.66元。

    本年度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分配15,592,500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384,430.0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556,604.15元,公司本次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税前)。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因其均在本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任职,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给予津贴。

    公司董事长(专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为:董事长年薪65万元,总经理年薪45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20-30万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八、审议通过了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2012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全部审计服务,本公司支付其报酬100万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和201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作为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拟为以下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为1475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136000万元,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 11500万元。公司对于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的通过日止。具体见公司《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3-013)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3-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增加经营资金供给,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适度降低资金成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采取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利率水平在发行时以市场询价方式由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此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短期贷款及补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补充。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3-01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勤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 :江苏吴中 编号:临2013-01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所属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2013年度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36000万元。

    担保期限:公司对于上述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的通过日止。以下提及的“2013年度担保”具体时间均为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其他重要说明: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013年度本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明确为136000万元。

    最高担保限额明细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5000 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2000万元。

    3、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7000万元。

    4、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5、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5000万元。

    6、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0万元。

    7、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2000万元。

    2013年度本公司在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内为各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各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其中,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姚建林;经营范围:医药产业投资管理(下设分支机构苏州制药厂、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和生物医药研究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份;信用等级:AAA 。2012年末资产总额 85756.11万元,负债总额47797.5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787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37958.52万元,净利润9076.89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2年末资产总额33604.75万元,负债总额26880.7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6723.97万元,净利润42.97万元。

    (3)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100%的股份。2012年末资产总额6985.61万元,负债总额5691.4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3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1294.13万元,净利润48.94万元。

    (4)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杨锋;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17853.48万元,负债总额10954.7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6169.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6898.69万元,净利润7.90万元。

    (5)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钦瑞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稀贵金属材料、器件、氰化亚金钾及镀层工艺品。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危品)。以上生产项目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生产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2012年末资产总额26923.64万元,负债总额22794.8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7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4128.82万元,净利润215.88万元。

    (6)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姚建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代理;房产经济;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建材、钢材销售。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2年末资产总额96492.39万元,负债总额66704.5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8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29787.84万元,净利润-139万元。

    (7) 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宿迁市;法定代表人:金建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2.5%的股份; 2012年末资产总额58374.20万元,负债总额50050.1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8324.03万元,净利润2713.20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本公司为支持上述公司银行融资的正常运转和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周转及业务增长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述公司的贷款发放要求,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了解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因为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虽然增加了公司或有负债,但上述被担保人资金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本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和经营管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额为89673.23万元,其中: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9960万元,其中包括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保额为 8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担保额为65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为3923.14万元。

    5、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543.09万元。

    6、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0747万元。

    7、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为3000万元。

    8、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为8000万元。

    9、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为5500万元。

    10、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为1500万元。

    本公司及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大于现有实际担保额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上述企业经营与项目资金的未来需求,以及银行在具体贷款时的条件变化。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与担保额。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 :江苏吴中 编号:临2013-01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 2013年度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1500万元。

    担保期限:公司对于上述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通过日止。以下提及的“2013年度担保”具体时间均为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其他重要说明:上述各被担保企业的其它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另其他股东并为本公司就该项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013年度本公司为所属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1500万元。

    最高担保限额明细如下:

    1、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6000万元。该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另其它股东并为本公司就该项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5500万元。该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另其它股东并为本公司就该项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3年度本公司在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内为各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各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不得突破上述标准。

    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沈赟 ;经营范围:企业购并重组策划、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经济活动策划与咨询,企业投融资管理,三产开发,国内贸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的股份。2012年末资产总额99906.57万元,负债总额81755.0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42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18151.57万元,净利润 -975.39万元。

    (2)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南京市;法定代表人:沈赟;经营范围:农药研究、生产与销售。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4%的股份。2012年末资产总额 22054.65万元,负债总额23206.6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1151.96万元,净利润357.34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主要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对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均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鉴于该两公司信贷资金周转的平稳过渡和解除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需要一定时间准备,本公司同意本年度在不突破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继续提供上述金额的担保额度。其中,2013年公司为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相比2012年减少了2000万元,公司拟在以后年度继续减少对该两公司的担保额度,并计划一至两年内(最迟2014年底)解除本公司对其担保。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了解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因为被担保人主要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虽然增加了公司或有负债,但上述被担保人资金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本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和经营管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额为89673.23万元,其中: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9960万元,其中包括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保额为 8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担保额为65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为3923.14万元。

    5、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543.09万元。

    6、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为20747万元。

    7、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为3000万元。

    8、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为8000万元。

    9、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为5500万元。

    10、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为1500万元。

    本公司及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大于现有实际担保额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上述企业经营与项目资金的未来需求,以及银行在具体贷款时的条件变化。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与担保额。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3-01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加经营资金供给,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适度降低资金成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短期贷款及补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补充。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债券全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

    债券期限:1年

    发行方式:一次申报审批,一次或分次发行(具体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注册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利率:随行就市,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具体确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数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和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改善公司的债务构成,部分资金拟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偿还公司的银行短期借款后,公司的债务融资结构得以多元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债务融资成本,从中期看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3-016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会期半天。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2日。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六)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5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1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3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201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5-1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2、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

    3、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佳海

    2、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3、传真:0512-65270086

    4、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公告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弃权反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5、听取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1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公司2013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5000 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2000万元   
    (3)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7000万元   
    (4)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万元   
    (5)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25000万元   
    (6)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20000万元   
    (7)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2000万元   
    (8)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6000万元   
    (9)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5500万元   
    10、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注:股东或受托人参与表决时,请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同意、弃权、反对”栏选择一项画圈作为标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3年4月12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