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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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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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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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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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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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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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以沪深两市所有可转债的交易价格,按发行公司公告的实际未转股规模帕氏加权计算,反映两市可转债的总体走势。天相可转债指数的基期为1999年12月30日,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了该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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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以沪深两市所有可转债的交易价格,按发行公司公告的实际未转股规模帕氏加权计算,反映两市可转债的总体走势。天相可转债指数的基期为1999年12月30日,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了该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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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未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的80%;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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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未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的80%;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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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2012年净值增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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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2012年净值增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本基金自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实施利润分配。
2、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本基金自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市场推广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四家分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诚信、专业、规范、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建设财富生活”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最可信赖、持续领先的综合性、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6只开放式基金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只封闭式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共计为952.17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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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对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平均溢价率、贡献率、正溢价率占优频率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当时间窗为1日时,配了1278对投资组合,有73对投资组合未通过T检验,其中5对投资组合的正溢价率占优频率小于55%, 其它68对正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55%的投资组合中,67对投资组合的平均溢价率低于2%,组合贡献率低于5%,有1对投资组合的平均溢价率超过2%,但其组合贡献率低于5%,因此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3日时,配了1514对投资组合,有276对投资组合未通过T检验,但其中29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55%,其它247对正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55%的投资组合,其平均溢价率均低于5%,因此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5日时,配了1579对投资组合,有410对投资组合未通过T检验,但其中47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55%,其它363对正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55%的投资组合,其平均溢价率均低于10%,同样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延续了2010年2季度以来的回落态势,四季度GDP同比增速明显回升,经济开始出现复苏迹象。2012年通胀水平总体较低。2月之后CPI同比增速持续回落,10月该指标降至1.7%,11月和12月CPI同比增速小幅反弹。货币政策在总体保持稳健的情况下,根据经济形势和物价走向进行了预调微调,主要是适度放松货币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2月24日和5月18日央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两次调降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对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进行了调整,降低贷款利率下限,并允许存款利率上浮10%。2012年央行暂停了央行票据的发行,公开市场操作以正逆回购为主,6月26日之后则只进行逆回购操作。
2012年债券市场波动较大,债券收益率总体下降,全年中债总指数上涨2.51%。上半年债券收益率持续下降,在5月18日央行第二次降准之后,债券收益率在短时间内大幅下降,信用债收益率下降幅度大于利率债。但由于再次降准的预期落空,6月下旬,债券市场开始调整,并一直持续到三季度末。10月和11月债券的收益率有所下降,12月中下旬收益率小幅上行。
2012年股票市场小幅上涨,全年沪深300指数上涨7.55%。但2012年的大部分时间股票市场是下跌的。2012年股市表现不佳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复苏和宏观经济政策低于预期,企业盈利增速下降,以及资金阶段性外流等。
2012年可转债市场走势与股票市场走势相近,但由于债性逐渐增强,大部分可转债在9月下旬之后就不再大幅下跌,体现出了较好的防御性。
本基金于2012年5月29日成立。由于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均比较谨慎,本基金成立之后的三个多月,主要投资短期融资券等短期债券,并用部分资产投资短期逆回购。本基金于9月开始逐步建仓可转债,主要投资相对安全的债性转债,择机增持股性较强的转债。2012年本基金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分红率较高的蓝筹股为主,也配置了一定比例的成长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转债增强A净值增长率5.80%,波动率0.22%;转债增强C净值增长率5.60%,波动率0.2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36%,波动率0.2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或能延续温和复苏的态势,经济增速可能前高后低,通胀水平可能前低后高。由于换届效应,以及房地产市场趋暖,投资增速可能上升,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或较高。经济增速起来之后,通胀水平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能需要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可能需要适当引导。货币政策在保持稳健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和通胀水平进行微调,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胀上升较快。因而下半年的经济增速可能相对平缓。
我们对2013年的债券市场谨慎乐观:对利率债相对谨慎,对信用债则相对乐观。由于经济增速回升,通胀压力可能逐步增大,我们认为2013年利率债的收益率可能将上行,尤其是在下半年。信用债通常票息较高,而且经济复苏可能导致信用利差下降,所以信用债仍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我们对2013年的股票市场相对乐观。在经济复苏背景下,企业盈利情况有望改善。政府换届一方面可能拉动投资,另一方面可能启动实质性改革,解决中国经济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改革红利有望释放经济增长的潜力。从估值方面看,目前股票市场整体估值较为合理,一些板块被低估。负面因素包括投资过热引发通胀、资产泡沫、股票市场扩容压力较大等,然而上半年这些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大。
基于对股票市场的判断,我们对2013年可转债市场也相对乐观。目前可转债整体表现为较强的股性,有望与相应股票一同上涨。
2013年本基金将坚持“审慎灵活、积极主动”的投资方针。具体而言,本基金将积极投资可转债和权益类资产,并根据经济形势、通胀水平和政策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总监、风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核总监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根据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估值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等产生影响的各类事件,发现估值问题;提议基金估值调整的相关方案并进行校验;根据需要提出估值政策调整的建议以及提议和校验不适用于现有的估值政策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金运营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涉及模型定价的,由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运营部提供模型定价的结果,基金运营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5,586,980.23元(其中: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9,375.82元,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67,604.4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分红条款的相关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在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202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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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858,323,375.14份。其中建信转债增强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58元,基金份额总额269,675,882.98份;建信转债增强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56元,基金份额总额588,647,492.16份。
2、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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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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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孙志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斌,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绪华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504号《关于核准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279,275,175.8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1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79,859,790.7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84,614.9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的80%;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 X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30%X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5%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里列支的费用项目。
3、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29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发生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65,000,000.00元,分别于2013年1月25日前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173,268,632.6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90,715,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2年12月31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上述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2年3月28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江先周、孙志晨、马梅琴、俞斌、袁时奋、殷红军、顾建国、王建国、伏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关启昌、沈四宝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基金托管人2012年6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民生银行研究决定,聘任刘湣棠为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511号)。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人民币108,0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个股、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佣金费率合理。
2、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深圳交易单元和天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交易单元为新的交易单元,本报告期内无剔除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基金简称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29日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58,323,375.14份 |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30020 | 531020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269,675,882.98份 | 588,647,492.16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自上而下的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进行配置,并充分利用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实施对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整体资产配置,根据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变动趋势,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进而对未来做出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流动性及资金流向的分析,综合股市估值水平和债市收益率情况及风险分析,进行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进而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货币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
| 业绩比较基准 | 6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和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品种。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路彩营 | 关悦 |
| 联系电话 | 010-66228888 | 010-58560666 | |
| 电子邮箱 | xinxipilu@ccbfund.cn | guanyue2@cmbc.com.cn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95533 010-66228000 | 95568 | |
| 传真 | 010-66228001 | 010-58560798 |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cbfund.cn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414,894.39 | 15,553,661.51 |
| 本期利润 | 21,356,540.38 | 52,529,151.35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24 | 0.0256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80% | 5.60%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82 | 0.0057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85,424,695.50 | 621,478,828.37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58 | 1.056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5.06% | 0.33% | 3.78% | 0.31% | 1.28% | 0.02% |
| 过去六个月 | 5.59% | 0.23% | 0.98% | 0.28% | 4.61% | -0.05%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5.80% | 0.22% | -0.36% | 0.27% | 6.16% | -0.05%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5.07% | 0.34% | 3.78% | 0.31% | 1.29% | 0.03% |
| 过去六个月 | 5.49% | 0.24% | 0.98% | 0.28% | 4.51% | -0.04%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5.60% | 0.22% | -0.36% | 0.27% | 5.96% | -0.05%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彭云峰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2-05-29 | - | 7 | 硕士。曾任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财经分析师、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宏观研究员,2006年5月起就职于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债券基金经理等职,2010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14日任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彭云峰于2011年6月加入我公司。2011年11月30日起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2月17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
| 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1,188,092.40 | |
| 结算备付金 | 26,912,880.03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3,983,632.60 | |
| 其中:股票投资 | 120,913,825.18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1,143,069,807.42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7,384,609.71 | |
| 应收利息 | 5,521,145.17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748,175.3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1,315,738,535.2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65,000,000.00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42,038,837.82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45,711.33 | |
| 应付托管费 | 198,856.36 |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241,231.69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79,426.36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133,235.52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97,712.32 | |
| 负债合计 | 408,835,011.40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858,323,375.14 | |
| 未分配利润 | 48,580,148.73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6,903,523.8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15,738,535.27 |
| 项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94,341,667.59 | |
| 1.利息收入 | 39,401,087.26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5,678,237.22 | |
| 债券利息收入 | 15,708,184.40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014,665.64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924,115.37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3,364,140.42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2,440,025.05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917,135.83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99,329.13 | |
| 减:二、费用 | 20,455,975.86 | |
| 1.管理人报酬 | 11,127,737.41 | |
| 2.托管费 | 2,967,396.64 | |
| 3.销售服务费 | 4,151,343.58 | |
| 4.交易费用 | 301,352.72 | |
| 5.利息支出 | 1,579,442.72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579,442.72 | |
| 6.其他费用 | 328,702.79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885,691.7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885,691.73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279,859,790.73 | - | 5,279,859,790.73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73,885,691.73 | 73,885,691.73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421,536,415.59 | -25,305,543.00 | -4,446,841,958.59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5,038,345.20 | 278,020.28 | 35,316,365.48 |
| 2.基金赎回款 | -4,456,574,760.79 | -25,583,563.28 | -4,482,158,324.07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58,323,375.14 | 48,580,148.73 | 906,903,523.87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1,127,737.41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6,689,923.67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967,396.64 |
|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合计 | |
| 中国建设银行 | - | 3,273,983.27 | 3,273,983.27 |
| 中国民生银行 | - | 856,532.10 | 856,532.10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72.38 | 72.38 |
| 合计 | - | 4,130,587.75 | 4,130,587.75 |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中国民生银行 | 20,889,867.54 | - | 50,000,000.00 | 39,599.52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中国民生银行 | 1,188,092.40 | 985,884.26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120,913,825.18 | 9.19 |
| 其中:股票 | 120,913,825.18 | 9.19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43,069,807.42 | 86.88 |
| 其中:债券 | 1,143,069,807.42 | 86.88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8,100,972.43 | 2.14 |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3,653,930.24 | 1.80 |
| 7 | 合计 | 1,315,738,535.27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掘业 | 6,043,440.00 | 0.67 |
| C | 制造业 | 8,247,603.12 | 0.91 |
| C0 | 食品、饮料 |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 C5 | 电子 |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8,247,603.12 | 0.91 |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5,420,333.45 | 5.01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54,526,865.86 | 6.01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6,675,582.75 | 0.74 |
| J | 房地产业 |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 M | 综合类 | - | - |
| 合计 | 120,913,825.18 | 13.33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1006 | 大秦铁路 | 7,144,516 | 48,296,928.16 | 5.33 |
| 2 | 600795 | 国电电力 | 10,699,959 | 28,140,892.17 | 3.10 |
| 3 | 600886 | 国投电力 | 2,999,903 | 17,279,441.28 | 1.91 |
| 4 | 601166 | 兴业银行 | 399,975 | 6,675,582.75 | 0.74 |
| 5 | 600009 | 上海机场 | 499,995 | 6,229,937.70 | 0.69 |
| 6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38,400 | 6,043,440.00 | 0.67 |
| 7 | 601299 | 中国北车 | 1,299,912 | 5,862,603.12 | 0.65 |
| 8 | 601989 | 中国重工 | 500,000 | 2,385,000.00 | 0.26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1006 | 大秦铁路 | 50,762,340.40 | 5.60 |
| 2 | 600795 | 国电电力 | 40,104,439.19 | 4.42 |
| 3 | 600886 | 国投电力 | 25,086,375.22 | 2.77 |
| 4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4,047,583.00 | 1.55 |
| 5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0,496,844.00 | 1.16 |
| 6 | 600009 | 上海机场 | 5,956,460.91 | 0.66 |
| 7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978,546.25 | 0.55 |
| 8 | 601299 | 中国北车 | 4,911,267.64 | 0.54 |
| 9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370,000.00 | 0.26 |
| 10 | 603077 | 和邦股份 | 122,500.00 | 0.01 |
| 11 | 002701 | 奥 瑞 金 | 64,800.00 | 0.01 |
| 12 | 601339 | 百隆东方 | 54,400.00 | 0.01 |
| 13 | 002702 | 腾新食品 | 29,000.00 | 0.00 |
| 14 | 300342 | 天银机电 | 25,500.00 | 0.00 |
| 15 | 601038 | 一拖股份 | 10,800.00 | 0.00 |
| 16 | 300345 | 红宇新材 | 8,600.00 | 0.00 |
| 17 | 002694 | 顾地科技 | 6,500.00 | 0.00 |
| 18 | 300341 | 麦迪电气 | 6,500.00 | 0.00 |
| 19 | 300328 | 宜安科技 | 6,400.00 | 0.00 |
| 20 | 002689 | 博 林 特 | 4,000.00 | 0.00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795 | 国电电力 | 14,390,000.00 | 1.59 |
| 2 | 600886 | 国投电力 | 12,848,220.60 | 1.42 |
| 3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1,807,888.46 | 1.30 |
| 4 | 601088 | 中国神华 | 8,524,825.00 | 0.94 |
| 5 | 601006 | 大秦铁路 | 7,499,298.40 | 0.83 |
| 6 | 603077 | 和邦股份 | 113,827.50 | 0.01 |
| 7 | 002701 | 奥 瑞 金 | 69,450.00 | 0.01 |
| 8 | 601339 | 百隆东方 | 31,040.00 | 0.00 |
| 9 | 002702 | 腾新食品 | 27,900.00 | 0.00 |
| 10 | 300342 | 天银机电 | 24,240.00 | 0.00 |
| 11 | 601038 | 一拖股份 | 16,500.00 | 0.00 |
| 12 | 002694 | 顾地科技 | 9,415.00 | 0.00 |
| 13 | 300345 | 红宇新材 | 9,175.00 | 0.00 |
| 14 | 300341 | 麦迪电气 | 7,380.00 | 0.00 |
| 15 | 300328 | 宜安科技 | 7,220.00 | 0.00 |
| 16 | 002689 | 博 林 特 | 3,170.00 | 0.00 |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159,052,856.61 |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55,389,549.96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12,127,880.00 | 1.34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19,954,000.00 | 2.20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9,954,000.00 | 2.20 | |
| 4 | 企业债券 | 12,424,125.60 | 1.37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9,982,000.00 | 2.20 |
| 6 | 中期票据 | 40,852,000.00 | 4.50 |
| 7 | 可转债 | 1,037,729,801.82 | 114.43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1,143,069,807.42 | 126.04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3,706,210 | 357,093,333.50 | 39.38 |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738,360 | 281,804,627.60 | 31.07 |
| 3 | 113002 | 工行转债 | 1,077,870 | 118,112,994.60 | 13.02 |
| 4 | 110013 | 国投转债 | 656,370 | 80,070,576.30 | 8.83 |
| 5 | 110018 | 国电转债 | 551,990 | 62,176,153.60 | 6.86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7,384,609.71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5,521,145.17 |
| 5 | 应收申购款 | 748,175.36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23,653,930.24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357,093,333.50 | 39.38 |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81,804,627.60 | 31.07 |
| 3 | 113002 | 工行转债 | 118,112,994.60 | 13.02 |
| 4 | 110013 | 国投转债 | 80,070,576.30 | 8.83 |
| 5 | 110018 | 国电转债 | 62,176,153.60 | 6.86 |
| 6 | 113003 | 重工转债 | 39,354,391.20 | 4.34 |
| 7 | 110003 | 新钢转债 | 32,228,620.80 | 3.55 |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4,115 | 65,534.84 | 2,988,047.81 | 1.11% | 266,687,835.17 | 98.89% |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8,008 | 73,507.43 | 1,500,294.45 | 0.25% | 587,147,197.71 | 99.75% |
| 合计 | 12,123 | 70,801.24 | 4,488,342.26 | 0.52% | 853,835,032.88 | 99.48% |
| 项目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A |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C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 634,015,836.67 | 4,645,843,954.06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0,698,038.58 | 24,340,306.62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375,037,992.27 | 4,081,536,768.52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69,675,882.98 | 588,647,492.16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 天源证券 | 1 | 213,945,456.57 | 99.93% | 180,587.60 | 99.92% | - |
| 光大证券 | 1 | 157,950.00 | 0.07% | 137.97 | 0.08%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天源证券 | 2,130,818,386.78 | 94.53% | 48,452,800,000.00 | 94.55% | - | - |
| 光大证券 | 123,336,130.47 | 5.47% | 2,790,245,000.00 | 5.4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