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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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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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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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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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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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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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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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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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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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即投资于沪深300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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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29日,2012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387.25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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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场内交易启用投资管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对于场外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不同帐户。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同时对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在不同时间窗(如日内、3日、5日)下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各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完全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部为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统一交易服务,为公平交易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保障。目前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业务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其它投资管理部门业务的情况,不同业务类别的投资经理之间互不干扰,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公司机构设置合理,公平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决策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交易价差分析表明公司旗下各基金均得到了公平对待,不存在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经过对不同基金之间交易相同证券时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报告期内基金之间的买卖交易价差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合理水平,只在少数情况下“存在显著的倾向性”。针对这些少量的“具有显著倾向性”的交易价差进行研究表明,交易价差方向没有规律性,即没有明确的利益输送方向。同时潜在利益输送金额比较小(全部低于基金规模的0.5%),因此不构成利益输送。造成少量显著交易价差的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报告期内股票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大,为基金之间股票交易出现显著价差创造了客观条件;二是不同基金经理在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存在差异,对证券买卖时点的把握也不同,导致股票买卖存在价差。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异常交易监控与管理办法》对投资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识别和检查,交易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的事中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部及异常交易评估小组负责异常交易行为的事后审查和评估。本报告期内,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论在二级市场还是在大宗交易或者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中,均没有发现影响证券价格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等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旗下基金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没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A股市场呈现N型走势,年头和年尾的阶段上行得益于资金面的宽松,加上年末的政策改革预期、IPO暂停等有利因素,尽管年中A股随经济增速下行出现向下趋势,但年尾的凌厉上行,扭转了全年的颓势,主要指数凭借最后一个月的上涨使得年度涨幅均转正。2012年,沪深300指数上涨7.55%,上证红利指数上涨7.06%,上证中小盘指数上涨0.43%,中小创业板股票进入解禁高峰期,走势相对较弱。
回顾2012年,经济增速从年初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行趋势,上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在下半年出现企稳迹象,但复苏的势头仍然较弱,宏观指标走势的差异以及与微观企业盈利出现的时滞和背离,导致投资者对经济复苏的力度和可持续性尚存疑虑。央行在6月和7月连续两个月下调存贷款利率,仍然没有改变市场下行轨迹,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法定存款利率的下调已不同于过往对股票市场的估值提升具有显著效果。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两次法定存贷款利率下调后,其利率仅呈现缓慢下降的走势且利率水平大幅高于法定存款利率和CPI,正利率现象仍然十分明显,法定存款利率的下调短期还难以引发居民对资产配置的重新调整。而随着年末新领导层向市场传达的改革信号,来自于改革的信心和预期对年末上涨行情起到主要推动作用,加上经济基本面数据持续数月的企稳和临近年末资金面略显宽松,并没有出现往年的紧张,使得市场风险偏好有所回升,周期股在经历长期的调整之后,出现了强势反弹。
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紧密跟踪业绩基准、跟踪偏离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进行被动投资。在本基金自建仓完毕起的跟踪期内,本基金的累计跟踪偏离为-0.32%,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0.051%,期间日跟踪误差为0.062%,较好地实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5元,还原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45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上涨4.5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下跌3.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我们认为市场在短期内的快速回升,使得市场估值水平偏离历史均值的情形得以修复,未来市场上涨动力和趋势的巩固需要来自企业盈利的提升,短期而言估值修复的进程可能会有所减慢或出现波折。
短期来看,我们认为市场在快速上升之后,将进入震荡走势。在短期的政策和业绩真空期内难以有促发市场大幅波动的因素出现,经济复苏被证实或被证伪尚需时日,但随着政策窗口期的打开以及经济复苏的趋势能否得到延续将逐渐清晰,将成为影响市场走势的关键因素;从利率水平来看,短期利率频繁高于长期利率,显示实体经济对资金的真实需求尚未出现,而存款正利率现象普遍存在也难以引发资金的重新配置,弱复苏背景下价格总水平难以有大的表现。就市场风格而言,周期股引导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提升,将为中小盘股票提供价格波动的空间。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遵守跟踪偏离最小化的被动投资策略,从而为基金投资人谋求与业绩基准基本一致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2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始终将合规运作、防范风险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
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投资运作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
(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公司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后台运营、反洗钱等方面的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对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改进情况安排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按照相关法规、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开展行为规范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等,有效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基金的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20473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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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50元,基金份额总额 161,208,149.51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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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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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韩勇______ ______房伟力______ ____陈培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92号《关于核准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66,989,094.8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17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67,019,682.3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0,587.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使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非成份股、债券、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和增发)、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95%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基金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其中基金投资按估值日的份额净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其中基金投资按最近交易日的份额净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1、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方未进行股票交易。
7.4.8.1.2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方未进行权证交易。
7.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5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61,100,000.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目标ETF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65%。
7.4.9 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54,277,500.00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及目标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8.10.2
本基金及目标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0.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研究实力的证券公司及专业研究机构,向其或其合作券商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公司选择的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资格;2)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3)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5)具备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3、以上专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内新增租用。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 |
| 基金主代码 | 460300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61,208,149.51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主代码 | 510300 |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4日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2年5月2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沪深300ETF的联接基金。沪深300ETF是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沪深30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 × 95%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 5%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沪深300ETF的联接基金,采用主要投资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沪深30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型基金,股票最低仓位为95%,并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投资策略:一方面,相对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较高,属于股票型基金中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另一方面,相对于采用抽样复制的指数型基金而言,其风险和收益特征将更能与标的指数保持基本一致。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陈晖 | 赵会军 |
| 联系电话 | 021-38601777 | 010-66105799 | |
| 电子邮箱 | cs4008880001@huatai-pb.com | custody@icbc.com.cn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0001 | 95588 | |
| 传真 | 021-38601799 | 010-66105798 |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huatai-pb.com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253,252.69 |
| 本期利润 | 6,061,063.16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21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50%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73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68,470,756.97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450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9.20% | 1.20% | 9.53% | 1.22% | -0.33% | -0.02% |
| 过去六个月 | 4.92% | 1.09% | 2.42% | 1.18% | 2.50% | -0.09%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4.50% | 1.00% | -3.28% | 1.15% | 7.78% | -0.15%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张娅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指数投资部总监 | 2012年5月29日 | - | 8年 | 张娅女士,美国俄亥俄州肯特州立大学金融工程硕士、MBA,具有多年海内外金融从业经验。曾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Danzas-AEI公司、SunGard Energy和联合证券工作,2004年初加入本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和金融工程工作,2006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1日起任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2011年1月起担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及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起担任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及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 柳军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 2012年5月29日 | - | 11年 | 柳军,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复旦大学财务管理硕士,2000年至2001年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2004年7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原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1日起任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月起担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及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起担任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及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9,441,663.39 | |
|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1,354,166.6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4,277,500.00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154,277,500.00 | |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2,021.16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5,852,719.3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170,928,070.5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2,174,353.72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971.03 | |
| 应付托管费 | 794.21 |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78,194.60 | |
| 负债合计 | 2,457,313.56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161,208,149.51 | |
| 未分配利润 | 7,262,607.46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8,470,756.9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928,070.53 |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6,564,133.85 | |
| 1.利息收入 | 471,712.38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240,096.54 |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31,615.84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981,791.85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1,067,508.15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2,049,300.00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07,810.47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302,819.15 | |
| 减:二、费用 | 503,070.69 | |
| 1.管理人报酬 | 181,153.91 | |
| 2.托管费 | 36,230.77 |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14,642.01 | |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其他费用 | 271,044.00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61,063.1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61,063.16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67,019,682.35 | - | 367,019,682.35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6,061,063.16 | 6,061,063.16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05,811,532.84 | 1,201,544.30 | -204,609,988.54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8,630,166.99 | -986,673.78 | 37,643,493.21 |
| 2.基金赎回款 | -244,441,699.83 | 2,188,218.08 | -242,253,481.75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61,208,149.51 | 7,262,607.46 | 168,470,756.97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直销机构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基金代销机构 |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华泰证券 | 185,203,923.36 | 100.00%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81,153.91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96,290.13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36,230.77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工商银行 | 9,441,663.39 | 228,861.66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基金投资 | 154,277,500.00 | 90.26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441,663.39 | 5.52 |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7,208,907.14 | 4.22 |
| 8 | 合计 | 170,928,070.53 | 100.00 |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 | 指数型 | 交易型开放式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4,277,500.00 | 91.58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1,354,166.63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2,021.16 |
| 5 | 应收申购款 | 5,852,719.35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7,208,907.14 |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 3,131 | 51,487.75 | 37,141,864.15 | 23.04% | 124,066,285.36 | 76.96% |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949.32 | 0.000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 367,019,682.35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38,630,166.99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44,441,699.83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61,208,149.51 |
|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报告期内,2012年1月31日,经基金管理人股东书面决定,同意接受陈国杰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一职,同时任命Rajeev Mittal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任期自2012年2月1日起。2012年10月12日,经基金管理人股东书面决定,同意接受李应如女士辞任公司董事一职,同时任命David Jiang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任期自2012年10月12日起。以上事项已按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
|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
|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基金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60,000.00元人民币。 |
|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 中信证券 | 2 | - | - | - | - | - |
| 国都证券 | 1 | - | - | - | - | - |
| 中投证券 | 2 | - | - | - | - | - |
| 方正证券 | 2 |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1 | - | - | - | - | - |
| 瑞银证券 | 1 | - | - | - | - | - |
| 海通证券 | 1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2 | - | - | - | - | - |
| 国盛证券 | 1 | - | - | - | - | - |
| 银河证券 | 2 | - | - | - | - | - |
| 齐鲁证券 | 1 | - | - | - | - | - |
| 湘财证券 | 2 | - | - | - | - | - |
| 上海证券 | 2 | - | - | - | - | - |
| 安信证券 | 1 | - | - | - | - | - |
| 东兴证券 | 1 |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1 | - | - | - | - | - |
| 中信建投 | 2 |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4 | - | - | - | - | - |
| 山西证券 | 1 | - | - | - | - | - |
| 申银万国 | 2 | - | - | - | - | - |
| 华宝证券 | 1 | - | - | - | - | - |
| 中金公司 | 2 | - | - | - | - | - |
| 长江证券 | 1 | - | - | - | - | - |
| 平安证券 | 2 | - | - | - | - | - |
| 德邦证券 | 1 | - | - | - | - | - |
| 招商证券 | 2 | - | - | - | - | - |
| 华泰证券 | 2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基金交易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中信证券 | - | - | 931,200,000.00 | 68.66% | -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425,000,000.00 | 31.34% | - | - | 185,203,923.36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