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201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3—011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或“本公司”)留意到近日国内有关媒体关于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宝山堂”)利用山银花枝、叶提取干膏供货给部分药企的报道,其中涉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盈康”)。
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本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调查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同时,要求广西盈康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此事件,积极主动配合各级药监部门的核查。目前,广西盈康已暂停涉及宝山堂供应原料维C银翘片相关批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将产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此外,广西盈康已发函和派人要求宝山堂彻查此事并尽快公布事实真相。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
广西盈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8.45万元,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2012年度,广西盈康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3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0万元,分别占本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60%和0.48%。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