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13-00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石林先生委托董事张虹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0,502,104.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本年利润为30,530,181.14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2,179,070.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993,588.10元 ,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42,477.0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55,263.72元。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45,5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70 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注射用红景天苷冻干粉针剂是我公司自主立项开展的新药研发项目之一,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注册分类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1类。本品种于2008年5月申报临床批件,至今无果。综合专家意见及国家食品药品药监管理局新药审评中心对新的中药注射剂申报临床和新药证书评审要求很高的现状,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该产品审批前景很不乐观,本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同时考虑到即使红景天苷冻干粉针剂获得临床批件,后续的临床试验也是难度大、费用高。董事会认为,如果现在继续该项目的研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同时,为慎重起见,决定将前期研发投入6,148,966.77 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费用为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董事会提议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6、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13-00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8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层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2日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3年4月18日上午 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于2013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13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15日
4、登记地址: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13-00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德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