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贤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的《2012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显示,去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双向变动频繁,形成明显的短周期波动。而今年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达到了惊人的926亿美元。另据央行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余额为26.5万亿元,与去年底相比增长了6836亿元,这一月度增长规模是去年月度最高值的4.8倍,也是近5年来外汇占款单月增幅新高。这直接体现为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的短期资本大量流入。
市场普遍预期,由于今年国际经济仍然处于复苏之中,我国经济增长仍将保持较好态势,资本项目开放力度逐步增加等因素影响,且在发达国家长期实施低利率态势下,我国将进一步面临短期国际资本大量流入态势。近期,外管局对此也发出了罕见的警示。
我国国际收支双向波动的特征日趋明显,对现行的跨境资金监管框架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直接导致全球流动性过剩,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方向复杂多变,监管压力骤然增大;另一方面,近年来人民币跨境结算与投资流动规模迅速扩大,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本、外币分立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目前国际公认的资本项目跨境资金流动内容,主要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和金融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债权债务、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去年,央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允许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跨境资金波动性增强、管理需求上升的时期,资本流出的波动性通常较大,应当重点加以管理。流出项波动性较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企业使用支出转移政策(如海外代付)等相较收入转移政策相对更为便捷。
但我国目前的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跨境资金监测仍以行为监管和业务监管为主。然而,近年来涉外主体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外汇交易产品日趋复杂化,涉外企业不同性质的交易行为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而在目前的监管模式下,同一交易主体的不同业务行为往往被分割管理,既给交易主体带来了不便,又无法全面掌握交易主体的业务信息,还不利于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叉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管。比如外汇局与央行、海关、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监管合力尚未发挥。违规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可以规避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会计政策、税收政策,并可能从中引发异常和违规行为。而我国各涉外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的监管状态难以对复杂的企业跨境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监管。还有,本、外币监管政策的不协调留下了相当大的政策套利空间,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而加强本外币联动监管的难度在进一步加大。
为适应新的形势,有效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我们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国际收支平衡体制机制,构筑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有效防线。
首先,建立本外币联合监管体系。增进央行与外汇局协作,及时全面地梳理现存的管理模式,改变本、外币业务管理松紧不一的状况,消除政策套利空间。
其次,加强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跨部门涉汇主体经营的信息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对涉汇主体信息的非现场监测平台,充分利用各涉外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实现对涉汇主体本、外币交易行为的共同监督。
再次,根据跨境资金流动的特点,研究制定科学的监测分析规范及非现场监测管理制度。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管理。例如,针对直接投资资本金流入的特点,可根据其流量规模、频率、流向等特点制定出台大额资本金流入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并依托相应的统计监测系统设置预警指标,对异常资金流入给予及时、准确的判断。同时,对于外资以利润、清算、减资、转股等方式的撤资流出也制定出台相应的监测管理制度,与资金流入情况做定期的比较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还有,目前我国对跨境资金的监管主要是流量管理,存量管理的职能还不充分。如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资本项下的外债、投资收益等,这实质上是中国对境外的广义上的负债,因为理论上这部分资金可随时变现出境,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建议在外汇监管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实现跨境资金流量和存量双重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最后,建立以主体监管为基础的分类监管体系,将管理目标前移,把监管重点转移到对交易主体的异常资金跨境行为监管上来。根据交易主体的遵纪守法情况、经营管理状况以及监管记录等,将其划分为正常、关注、风险等类别,分类监管。优化整合现有监管业务系统,监测分析异常跨境资金流动趋势和可疑外汇交易行为线索,由此进一步提升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效率,增强监管效果。
(作者系崛起战略研究联盟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