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民间融资管理地方性法规成型
□目前,温州市已完成全国首部民间融资管理地方性法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初稿,并举行了第一阶段专家论证评审会
□温州市政府透露,该条例在地方金融管理职责权限、民间融资备案登记、放款人管理等制度设计上有所突破
2011年8、9月间温州爆发的民间借贷危机对当地经济社会产生前所未有的冲击。“国12条”的首项任务就是: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为了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2012年4月,温州在全国首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由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对各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截至2013年3月13日,全市4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累计借出登记总额19.8亿元,成交总额5.94亿元,借贷总体成功率稳定在30%以上,平均月利率约13%。,逐渐成为全市民间借贷利率的风向标、指示器。
长期以来,温州民间资金两大纠结是钱多投资难和企业融资贵。温州市金融办发布的信息称,全市民间资金高达8000多亿元甚至1万亿元以上,每年并以14%的速度递增。如此巨额资金像水库的水一样超过警戒线时,必然溢出堤坝泛滥成灾。
温州市政府大胆创新,支持政策突破,允许民资管理公司以1亿元自有资金作注册资本金为基数,可通过股东额外增资、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吸收社会民资4亿元。
“好比1块钱撬动4块钱,可聚集5亿元民间资金。注册资金增至2亿元,则可撬动8亿元。”温州首创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总经理黄永平说。温州市金融办介绍,目前第二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在启动创办。
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搭建一批金融服务平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温州市创建了“金融改革广场”,初步形成了以产权交易为基础,集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林地流转等各类权益交易为一体的综合型金融服务平台。
在创新金融产品方面,温州市积极探索设立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推广、推进房产顺位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纳税挂钩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等试点。积极推广信用贷款,全市完成新增200家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据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