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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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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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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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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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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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31日生效。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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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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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10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
2、截止2011年11月31日建仓期满,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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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会计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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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6月14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除本基金外,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与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成立日:2002年8月15日
投资目标:为平衡型基金,力求有机融合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投资风格,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8月4日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3、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30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2月20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3月 14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5月26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7、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4月24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以及动态行业配置策略与“自下而上”的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8、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28日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数学模型优化和跟踪误差控制模型等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9、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7月16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中国经济中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蓝筹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10、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类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1、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7月29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重点投资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分享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收入增长和消费结构变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2、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4月25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3、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21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和精选个股策略的方法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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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索峰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成立之日,孙伟仓的任职时间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成果及投资建议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2年年初,实体经济延续上年的下滑趋势,我们预判货币政策有由被动放松向主动放松转换的可能,在操作策略上拟通过债券杠杆组合,充分享受债券市场的牛市后半段。
从全年市场表现看,一季度利率和高评级债券表现良好,二季度准备金率和利率先后下调,债券市场出现中等级别的上涨行情,低评级表现最为突出。进入6月份,各类评级债券的收益率在快速回落后出现滞涨,在7月底转入调整,下半年总体为上下小幅度波动态势。
本基金上半年债券组合以持有为主,6月份对利率部分采取了减持操作。5、8月份政府稳经济的决心已经显露,出台了一些对冲政策,经济层面对中长期利率债的驱动力消失,同时也牵制了信用债收益率绝对水平下行的空间,基金对调整投资组合策略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组合中债券的投资比例,严格按照CPPI控制策略,逐季有节奏地加大了可转债和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进入四季度,宏观经济企稳的佐证指标进一步增多:发电量、用电量增速回升,PMI和工业增加值、PPI指标均支持经济不再悲观,外汇占款10月大幅度增加,流动性改善预期向好。尽管市场仍在回升力度和可持续性上存在一致悲观预期,但十八大后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释放的务实新风和改革态度、增强了市场在未来更大的宏观跨度内对经济向好和民族复兴的信心,股票市场做出积极反应,基金提前布局的转债和股票即时分享了权益市场转好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报告期内净值增长4.43%,同期比较基准为4.70%,逊于基准,主要原因是7-11月提前布局权益类资产期间,股票市场总体下行,拖累了净值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债券资产价格的根本驱动力是经济周期,流动性和利率环境是阶段性主导力量。当前经济处在企稳弱回升阶段,持续力度尚待一季度数据进一步验证,期间不支持利率产品和高评价债券产品收益率继续向下,相对而言,由于通胀处于触底后的缓慢回升阶段,央行在货币市场维持稳定的流动性预期,信用环境在经济企稳阶段继续改善,上半年继续实施中低评价债券息差套利策略具有合理性,但杠杆水平应主动控制并逐步缩减,下半年应主动调整组合,降低利率风险暴露,防范信用风险。
从大类资产吸引力角度,权益类资产经过持续两个月的反弹后,已进入风险收益比较为对称的阶段,单纯依赖风险偏好上升驱动,已缺乏持续性,市场转向关注企业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改善,我们预期改善的力度有限,对权益资产的后续表现会持较之前谨慎的态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会计部按照管理层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对于固定收益品种,采用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1年5月31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列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2011年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12年年底,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0,203,745.04元,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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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60元,基金份额总额588,271,159.64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31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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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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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尤象都______ ______陈勇______ ____董伯儒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438号文《关于核准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3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057,742,489.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不包括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高于或等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AAA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不投资于地方政府债券。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现阶段,保本资产主要是债券,包括国债、高信用等级的AAA级企业债、AAA级金融债、AAA级公司债、央行票据等;风险资产主要是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在本基金合同和证券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积极参与包括新股申购、新债申购、可转债投资等有可能带来较高收益的风险资产的投资。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合并计算为风险资产。股票等风险资产(含权证和可转债)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和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70%-10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
本基金的业绩表标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在保本周期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该项费用。如基金转型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若保本到期后本基金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变更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由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2年末未支付管理费余额635,003.82元,2011年末未支付管理费余额916,993.34元。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2年末未支付托管费余额105,833.97元,2011年末未支付托管费余额152,832.22元。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37,500,000.00元,于2013年1月4日和2013年1月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及下项8.4.2, 8.4.3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新增兴业证券1个交易单元、中信证券1个交易单元、宏源证券1个交易单元、东方证券1个交易单元、东北证券1个交易单元、海通证券1个交易单元、国金证券1个交易单元、国海证券1个交易单元。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实力雄厚;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基金简称 | 银河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519676 |
交易代码 | 51967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88,271,159.64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动态配置和组合管理,谋求基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合并计算为风险资产。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10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 |
业绩比较基准 |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李立生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21-38568699 | 010-67595096 | |
电子邮箱 | lilisheng@galaxyasset.com | tianqing1.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0-0860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1-38568568 | 010-66275865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alaxyasset.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1、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2、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 |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3,376,166.82 | 2,051,416.97 |
本期利润 | 32,946,834.26 | 13,085,170.6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65 | 0.0134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4.47% | 1.34%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43% | 1.5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20,203,745.04 | 1,806,724.62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343 | 0.0021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23,294,301.49 | 880,473,473.9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60 | 1.015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6.00% | 1.5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95% | 0.15% | 1.14% | 0.01% | -0.19% | 0.14% |
过去六个月 | 1.05% | 0.15% | 2.31% | 0.01% | -1.26% | 0.14% |
过去一年 | 4.43% | 0.12% | 4.70% | 0.01% | -0.27% | 0.1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6.00% | 0.11% | 7.67% | 0.01% | -1.67% | 0.10%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2 | - | - | - | - | |
2011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索峰 |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 2011年5月31日 | - | 18 | 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润庆期货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原君安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国际商品期货交易,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工作,历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4月起兼任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
孙伟仓 |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年12月21日 | - | 5 |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研究员、债券经理,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和债券投资工作。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7.1 | 1,238,670.13 | 892,971.11 |
结算备付金 | 11,732,460.99 | 1,572,296.37 | |
存出保证金 | 761.64 | 5,777.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739,881,719.72 | 1,037,463,406.11 |
其中:股票投资 | 55,087,295.72 | 13,854,387.71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684,794,424.00 | 1,023,609,018.4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4.7.3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4.7.4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500,000.00 | 3,207,159.56 | |
应收利息 | 7.4.7.5 | 10,724,071.55 | 19,965,015.96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7,824.45 | 889.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7.4.7.6 | - | - |
资产总计 | 765,085,508.48 | 1,063,107,515.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4.7.3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7,500,000.00 | 180,000,000.0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936,387.44 | 1,268,363.47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635,003.82 | 916,993.34 | |
应付托管费 | 105,833.97 | 152,832.22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15,071.10 | 6,142.24 |
应交税费 | 2,145,402.16 | 35,345.00 | |
应付利息 | 62,786.52 | 4,951.97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7.4.7.8 | 390,721.98 | 249,413.66 |
负债合计 | 141,791,206.99 | 182,634,041.90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4.7.9 | 588,271,159.64 | 867,605,826.02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35,023,141.85 | 12,867,647.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3,294,301.49 | 880,473,473.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65,085,508.48 | 1,063,107,515.84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49,416,559.08 | 22,010,321.00 | |
1.利息收入 | 24,296,144.83 | 16,921,954.69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193,723.31 | 533,839.64 |
债券利息收入 | 24,102,421.52 | 12,439,986.48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3,948,128.57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4,276,579.33 | -6,902,010.22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 | 1,868,787.65 | 101,043.00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3 | 12,097,501.37 | -7,003,053.2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4.7.14 | - | - |
股利收益 | 7.4.7.15 | 310,290.31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7.16 | 9,570,667.44 | 11,033,753.71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4.7.17 | 1,273,167.48 | 956,622.82 |
减:二、费用 | 16,469,724.82 | 8,925,150.32 | |
1.管理人报酬 | 7.4.10.2.1 | 8,879,573.17 | 6,875,923.38 |
2.托管费 | 7.4.10.2.2 | 1,479,928.86 | 1,145,987.31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7.4.7.18 | 332,184.76 | 32,127.66 |
5.利息支出 | 5,368,602.16 | 624,835.19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5,368,602.16 | 624,835.19 | |
6.其他费用 | 7.4.7.19 | 409,435.87 | 246,276.7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46,834.26 | 13,085,170.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946,834.26 | 13,085,170.68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67,605,826.02 | 12,867,647.92 | 880,473,473.9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2,946,834.26 | 32,946,834.26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9,334,666.38 | -10,791,340.33 | -290,126,006.7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721,226.74 | 117,693.48 | 2,838,920.22 |
2.基金赎回款 | -282,055,893.12 | -10,909,033.81 | -292,964,926.93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88,271,159.64 | 35,023,141.85 | 623,294,301.49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057,742,489.95 | - | 1,057,742,489.9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3,085,170.68 | 13,085,170.6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90,136,663.93 | -217,522.76 | -190,354,186.6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66,245.20 | 3,108.45 | 969,353.65 |
2.基金赎回款 | -191,102,909.13 | -220,631.21 | -191,323,540.3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67,605,826.02 | 12,867,647.92 | 880,473,473.94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基金保证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570,688.34 | 25.50% | 13,067,190.92 | 74.23%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329,956.22 | 39.78% | 530,245,907.18 | 82.52%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回购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回购成交金额 |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12,600,000.00 | 24.32% | 5,441,400,000.00 | 72.36%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261.05 | 24.84%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01.56 | 74.22% | 1,011.51 | 20.78%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8,879,573.17 | 6,875,923.3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789,828.92 | 3,432,481.24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479,928.86 | 1,145,987.31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00,000,000.00 | 278,991.78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38,670.13 | 66,004.64 | 892,971.11 | 496,507.7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5,087,295.72 | 7.20 |
其中:股票 | 55,087,295.72 | 7.2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684,794,424.00 | 89.51 |
其中:债券 | 684,794,424.00 | 89.5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2,971,131.12 | 1.70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2,232,657.64 | 1.60 |
7 | 合计 | 765,085,508.4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27,599,178.38 | 4.43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0,075,893.14 | 1.62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7,523,285.24 | 2.81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27,488,117.34 | 4.41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55,087,295.72 | 8.8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30 | 科大讯飞 | 400,000 | 12,120,000.00 | 1.94 |
2 | 300188 | 美亚柏科 | 432,269 | 10,374,456.00 | 1.66 |
3 | 600750 | 江中药业 | 478,767 | 9,441,285.24 | 1.51 |
4 | 000423 | 东阿阿胶 | 200,000 | 8,082,000.00 | 1.30 |
5 | 600038 | 哈飞股份 | 350,000 | 6,587,000.00 | 1.06 |
6 | 002308 | 威创股份 | 499,866 | 4,993,661.34 | 0.80 |
7 | 300024 | 机器人 | 129,362 | 3,488,893.14 | 0.5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750 | 江中药业 | 10,933,873.67 | 1.24 |
2 | 000423 | 东阿阿胶 | 10,794,675.28 | 1.23 |
3 | 300188 | 美亚柏科 | 10,568,816.95 | 1.20 |
4 | 002230 | 科大讯飞 | 10,264,611.17 | 1.17 |
5 | 600587 | 新华医疗 | 9,316,372.05 | 1.06 |
6 | 601628 | 中国人寿 | 9,099,240.79 | 1.03 |
7 | 600518 | 康美药业 | 8,932,685.64 | 1.01 |
8 | 600257 | 大湖股份 | 8,793,628.37 | 1.00 |
9 | 002385 | 大北农 | 7,978,489.99 | 0.91 |
10 | 002638 | 勤上光电 | 6,161,832.36 | 0.70 |
11 | 600038 | 哈飞股份 | 5,604,625.94 | 0.64 |
12 | 002223 | 鱼跃医疗 | 5,515,167.27 | 0.63 |
13 | 002128 | 露天煤业 | 5,288,920.76 | 0.60 |
14 | 002308 | 威创股份 | 4,958,739.60 | 0.56 |
15 | 300024 | 机器人 | 4,872,624.10 | 0.55 |
16 | 600079 | 人福医药 | 3,796,196.83 | 0.43 |
17 | 600570 | 恒生电子 | 3,383,190.02 | 0.38 |
18 | 000998 | 隆平高科 | 3,367,250.96 | 0.3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79 | 人福医药 | 17,011,621.97 | 1.93 |
2 | 600518 | 康美药业 | 11,880,394.17 | 1.35 |
3 | 601628 | 中国人寿 | 9,555,315.89 | 1.09 |
4 | 600587 | 新华医疗 | 9,118,396.89 | 1.04 |
5 | 600257 | 大湖股份 | 8,856,677.47 | 1.01 |
6 | 002385 | 大北农 | 8,421,829.29 | 0.96 |
7 | 002638 | 勤上光电 | 6,147,612.10 | 0.70 |
8 | 002223 | 鱼跃医疗 | 5,729,138.69 | 0.65 |
9 | 002128 | 露天煤业 | 4,787,918.06 | 0.54 |
10 | 000998 | 隆平高科 | 3,979,359.73 | 0.45 |
11 | 600570 | 恒生电子 | 3,883,898.49 | 0.44 |
12 | 300024 | 机器人 | 2,570,411.38 | 0.29 |
13 | 000423 | 东阿阿胶 | 2,475,206.20 | 0.28 |
14 | 002230 | 科大讯飞 | 2,330,878.25 | 0.26 |
15 | 300257 | 开山股份 | 89,276.00 | 0.01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129,630,941.75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96,837,934.58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40,020,000.00 | 6.4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0,020,000.00 | 6.42 | |
4 | 企业债券 | 615,024,607.00 | 98.6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9,749,817.00 | 4.77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684,794,424.00 | 109.8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6014 | 08国电债 | 758,840 | 71,938,032.00 | 11.54 |
2 | 088023 | 08晋煤债1 | 700,000 | 71,001,000.00 | 11.39 |
3 | 098027 | 09津城投2 | 700,000 | 69,629,000.00 | 11.17 |
4 | 126011 | 08石化债 | 600,000 | 57,600,000.00 | 9.24 |
5 | 122092 | 11大秦01 | 526,000 | 52,841,960.00 | 8.48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761.6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500,000.0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0,724,071.55 |
5 | 应收申购款 | 7,824.4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232,657.6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3 | 重工转债 | 18,791,817.00 | 3.01 |
2 | 113002 | 工行转债 | 10,958,000.00 | 1.76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8,600 | 68,403.62 | 3,034,921.71 | 0.52% | 585,236,237.93 | 99.48%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994,469.12 | 0.1690%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31日 )基金份额总额 | 1,057,742,489.9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867,605,826.02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721,226.74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82,055,893.12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88,271,159.64 |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2年11月15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961号)。聘任郑绍平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1036号)。 |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报告期内无涉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本期报告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8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
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 2 | 57,570,688.34 | 25.50% | 48,261.05 | 24.84% | - |
中信证券 | 2 | 41,184,142.13 | 18.24% | 35,930.21 | 18.49% | - |
中信建投 | 1 | 41,050,563.79 | 18.18% | 34,790.29 | 17.91% | - |
申银万国 | 1 | 22,901,570.81 | 10.14% | 20,175.44 | 10.38% | - |
国泰君安 | 2 | 21,686,925.44 | 9.61% | 18,746.15 | 9.65% | - |
宏源证券 | 1 | 13,283,637.60 | 5.88% | 11,596.51 | 5.97% | 新增 |
国金证券 | 1 | 9,519,347.92 | 4.22% | 8,423.65 | 4.34% | 新增 |
民生证券 | 1 | 9,352,696.86 | 4.14% | 8,276.16 | 4.26% | - |
浙商证券 | 1 | 5,074,614.50 | 2.25% | 4,430.14 | 2.28% | - |
兴业证券 | 2 | 4,139,988.94 | 1.83% | 3,663.51 | 1.89% | - |
中银国际 | 2 | - | - | - | - | - |
安信证券 | 3 | - | - | - | - | - |
东兴证券 | 1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1 | - | - | - | - | 新增 |
广发证券 | 1 | - | - | - | - | - |
东吴证券 | 1 | - | - | - | - | - |
海通证券 | 1 | - | - | - | - | 新增 |
东北证券 | 1 | - | - | - | - | 新增 |
国海证券 | 1 | - | - | - | - | 新增 |
国信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 108,329,956.22 | 39.78% | 4,612,600,000.00 | 24.32% | - | - |
中信证券 | 144,167,869.37 | 52.94% | 10,515,100,000.00 | 55.45%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2,706,107.02 | 0.99% | 607,500,000.00 | 3.20% | - | - |
宏源证券 | 17,095,679.45 | 6.28% | 2,879,000,000.00 | 15.18%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90,000,000.00 | 0.47% | - | - |
兴业证券 | - | - | 260,000,000.00 | 1.37%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 - | - |
1、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年1月16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2年11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更名为投资托管业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