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5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2年度会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天职汉SJ[2013]1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2年度决算情况: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366万元,较上年增长1.51%;实现利润总额17,609万元,较上年减少3.77%;实现净利润16,023万元,较上年减少1.56%。
2012年末资产总额251,583万元,较上年增长4.22%;2012年末负债总额103,185万元,较上年减少0.39%。
(以上数据均按公司重组实施完毕后同口径模拟)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马洪先生、张敦力先生、张友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前期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对前期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160,230,389.47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9,638,448.56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8,149,715.11元,扣除已实施201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0,00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538,741,656.0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3,351,1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45,837,797.2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汉SJ[2013]175-2号《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汉SJ[2013]175-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9号)核准,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3,351,189股A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该等股份已于2013年2月1日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发生变化,为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此次对章程的修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一。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请胡广文先生、徐勇先生、吕向东先生、余向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2013年3月27日至2014年8月13日。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就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
原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351,189元。 |
第十八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83,351,1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结构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持有7,4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6.25%,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16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3.50%,武汉科兴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80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025%,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6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125%,GONG-EN GU持有576万股,占股份总数的3.6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4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50%,社会流通股4,0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5.00%。 | 第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科兴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GONG-EN GU。 |
附件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广文,1963年5月生,硕士。现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曾任邮科院系统部副主任、副书记等职务。
胡广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广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 勇,1966年10月生,硕士。现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等职务。
徐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向东,1965年4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内销售部总经理等职务。
吕向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向红,1970年4月生,硕士。现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等职务。
余向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向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使会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调整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160,230,389.47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9,638,448.56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8,149,715.11元,扣除已实施201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0,00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538,741,656.0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3,351,1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45,837,797.2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前期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公司2012年9月1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2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89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向公司之母公司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发行23,351,189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器件”)100%股权。于2012年12月21日,烽火科技持有的电信器件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电信器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与电信器件在合并前后均受烽火科技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电信器件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实际控制人为烽火科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股东权益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1.1、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股东权益项目2012年1月1日的累积影响数(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股本 | 16,000.00 | 16,000.00 | |
资本公积 | 73,058.76 | 57,374.96 | 15,683.80 |
盈余公积 | 5,957.27 | 5,957.27 | |
未分配利润 | 42,814.97 | 32,140.74 | 10,674.2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6.20 | -16.2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37,814.80 | 111,456.77 | 26,358.03 |
1.2、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股东权益项目2011年1月1日的累积影响数(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股本 | 16,000.00 | 16,000.00 | |
资本公积 | 72,914.97 | 57,231.17 | 15,683.80 |
盈余公积 | 4,834.97 | 4,834.97 | |
未分配利润 | 31,659.57 | 26,095.06 | 5,564.5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56 | -1.5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5,407.95 | 104,159.64 | 21,248.31 |
2、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 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营业收入 | 207,230.18 | 110,724.53 | 96,505.65 |
营业成本 | 163,626.94 | 82,988.65 | 80,638.2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70.57 | 430.31 | 140.26 |
管理费用 | 22,839.79 | 13,071.23 | 9,768.56 |
营业利润 | 14,707.76 | 10,600.35 | 4,107.41 |
利润总额 | 18,298.01 | 12,785.82 | 5,512.19 |
所得税费用 | 2,020.30 | 1,617.83 | 402.47 |
净利润 | 16,277.71 | 11,167.99 | 5,109.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277.71 | 11,167.99 | 5,109.72 |
其他综合收益 | -14.65 | -14.65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263.06 | 11,153.34 | 5,109.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263.06 | 11,153.34 | 5,109.72 |
3、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 2012年1月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负债的影响(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应收账款 | 46,538.31 | 27,739.84 | 18,798.47 |
预付款项 | 5,918.69 | 3,658.45 | 2,260.24 |
存货 | 58,792.00 | 34,467.83 | 24,324.17 |
固定资产净额 | 47,957.86 | 36,428.50 | 11,529.36 |
在建工程 | 1,259.98 | 1,259.98 | |
无形资产 | 3,873.70 | 3,484.04 | 389.66 |
长期待摊费用 | 178.62 | 66.59 | 112.03 |
资产总计 | 241,406.19 | 162,056.32 | 79,349.87 |
短期借款 | 14,986.14 | 7,425.06 | 7,561.08 |
应付账款 | 40,625.07 | 14,463.51 | 26,161.56 |
应付职工薪酬 | 3,556.60 | 2,605.03 | 951.57 |
负债合计 | 103,591.39 | 50,599.54 | 52,991.85 |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天职汉SJ[2013]175-4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次追溯调整事宜出具了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使会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使会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调整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上限)(万元)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采购 原材料 | 原材料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125% | 647.17 | 0.46% |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68% | 995.32 | 0.70% | ||
美国美光通信公司 | 1,000 | 0.56% | 462.56 | 0.33% | ||
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 2,400 | 1.36% | 934.96 | 0.66% |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水、电、汽费 |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 1,400 | 53% | 1,220.36 | 0.86% |
销售产品 | 产品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10.62% | 24,169.71 | 11.49 |
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0.82% | 397.46 | 0.19% | ||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 300 | 0.12% | 1.32 | 0.00% | ||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0.20% | 169.52 | 0.08% | ||
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00 | 0.16% | 246.48 | 0.12% |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0.24% | 203.63 | 0.1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租赁 办公楼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800 | 100% | 705.11 | 100% |
技术劳务 |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100% | 800.00 | 100% |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800 | 100% | 280.00 | 100% | ||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0.22% | 436.08 | 0.31% | ||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100% | 197.72 | 100% | ||
餐饮及后勤服务 |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1,500 | 100% | 1,299.17 | 0.91% |
1、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四名关联董事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33,243,80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邮科院总资产17,331,276,006.88元、净资产3,057,858,264.13元、2011年度净利润581,339,220.32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442,336,125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总资产10,083,600,906.48元、净资产4,376,165,715.42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51,573,294.35元,净利润512,079,972.2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
3、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通信直放站和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系列产品;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总资产3,046,135,837.39元、净资产946,307,022.42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71,814,858.73元,净利润63,173,706.0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440,677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福通综合总资产23,674,926.86元、净资产-18,393,324.76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2,386,408.59元,净利润493,296.4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5、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500,000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作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烽火腾仓总资产302,793,238.25元、净资产219,407,584.82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3,707,005.73元,净利润17,640,636.2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6、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0,000,000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烽火星空总资产386,588,314.94元、净资产217,278,260.75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95,917,624元,净利润66,393,443.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7、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41,668,500元;住所:洪山区珞狮路122号;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理工光科总资产233,975,624.99元、净资产150,120,876.75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7,344,029.68元,净利润22,922,167.64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8、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9,4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机电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烽火集成总资产491,578,411.57元、净资产73,583,144.12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9,005,141.85元,净利润14,483,114.1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9、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无线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设计、服务、咨询;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总资产104,011,563.08元、净资产58,346,134.61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2,920,642.95元,净利润33,795,264.6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10、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城域网宽带IP通信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网络总资产479,960,602.25元、净资产212,091,188.26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2,520,380.89元,净利润40,236,577.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1、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卫平;注册资本4,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及产品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0,839,698.11元、净资产32,138,400.99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0,507,011.92元,净利润497,369.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2、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6,448,5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总资产101,101,761.64元、净资产33,774,327.37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3,204,499.13元,净利润1,121,237.61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3、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0,000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4,841,840.3元、净资产5,058,384.45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840,442.15元,净利润-915,408.6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0万元。
14、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注册资本:50,000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8,337,564.73元、净资产1,713,813.17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44,799.75元,净利润466,316.8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工作用房租赁协议》、《物业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3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695号)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64,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2,1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1,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8月13日到位,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665.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7,214.91万元。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01.28万元。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2012年度实际使用1,164.68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896.33万元。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应为2,589.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为3,893.50万元,差异系:
(1)募集资金民生银行专用账户2009-2012年度利息净收入6,553,318.11元;农业银行专用账户2009-2012年度利息净收入6,564,565.66元,相应增加募集资金额13,117,883.77元。
(2)募集资金民生银行专用账户退投标保证金81,192.90元,相应减少募集资金81,192.90元。
以上差异合计13,036,690.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定;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8月24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130002341 | 活期存款 | 713,244.0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361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370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388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396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407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0502014260001415 | 定期存款 | 5,230,687.3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 | 17-060401040003532 | 活期存款 | 6,837,849.21 |
合 计 | 38,935,217.62 |
注: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618,800,000.00元,另扣除发行相关费用6,650,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3个项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批准文号 |
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 15,211.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1号 |
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 | 14,267.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2号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314.00 | 武汉市江夏区夏发改外资【2008】3号 |
合 计 | 32,792.00 |
(二)以前年度具体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641.84万元。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偿还银行借款6,00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2)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以用于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付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962.70万元。
(3)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8,731.65万元。
(4)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4,422.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应付票据到期兑付的决议。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8月25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2009年10月19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2011年4月23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作相应的披露。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存在未使用完毕募投资金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下转A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