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3-022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半年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5.6%
● 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交易内容:关联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7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半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6%,委托贷款资金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接受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通过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半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6%,委托贷款资金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关联方关系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与福建投资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意向协议》,拟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无偿划转给福建投资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福建投资集团为公司潜在关联方,为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3年3月28日,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前,董事会就此项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该事项事前已获得独立董事认可。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条款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4月27日
住 所:住所为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法人代表:翁若同
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资产管理。
截至2012年12月30日,按快报口径福建投资集团总资产558.94亿元,所有者权益291.2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39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委托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由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代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也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半年
3、贷款利率:年利率5.6%
4、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福建投资集团通过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7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半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6%,委托贷款资金用于日常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不需公司提供担保,此项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目前融资困难问题,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福建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福建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3,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解决公司目前融资困难问题,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定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独立意见;
5、《委托贷款协议》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3-023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龙岩南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3日,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龙岩南纸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龙岩南纸有限公司68%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龙岩南纸有限公司另一股东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4日,公司与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3年3月28日已办理了龙岩南纸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收到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叁拾伍万壹仟零捌拾柒元整(¥21,351,087.00)。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