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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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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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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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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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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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2年9月21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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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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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总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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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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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21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一年。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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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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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21日成立,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21日,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现股东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及办公地点均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楼,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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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以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涵盖了研究、授权、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上:(1)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设定独立的投资部门,公募基金经理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不得互相兼任。(2)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分层次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小组和专户投资决策小组分别根据公募基金和专户投资组合的规模、风格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3)公司接受的外部研究报告、研究员撰写的研究报告等均通过统一的投研管理平台发布,确保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执行上:(1)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对于交易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3)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银行间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
在行为监控上,公司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场外交易对手议价的价格公允性及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及分析,基金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并定期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即采集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组合,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对两两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值进行原假设为0,95%的置信水平下的t检验,并对结论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在样本数量大于30的前提下,组合之间在同向交易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无下列情况: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2012年9月底成立,基于对于宏观经济短暂的偏乐观看法暨对于大类资产转换可能对债券市场带来的冲击的影响,采取了保护核心收益的策略。
9月末增持高收益、城投类债券,10月之后增持短期融资券,两者共计占当前基金资产的80%以上。 由于基金本身需要在11月中下旬打开及可能的赎回,因此保持部分现金配置。
出于对信用利差对风险溢价解释能力在不断上升的考虑,我们仍然规避光伏、钢铁、造船、纺织(部分子行业)、LED、海运、及相关经营不善的小行业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
城投类债券的收益性和准政府债券性质越来越明晰,未来还债能力等级好于部分产业债券。出于对房地产景气程度回升、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好转的考虑,会继续持有城投债。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份额净值为1.009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06%;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份额净值为1.00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3年一季度宏观经济整体平稳、流动性产生基础夯实,债券市场会有较好的表现。
宏观经济在2012年并没有大规模扩张,多数企业经营杠杆下降,但多数发债企业仍处于经营下滑和亏损的经营周期中。实体经济整体表现并不如预期强劲,债券市场具有获取核心收益的基础。但必须警惕信用风险的出现对市场收益总水平的影响。
在经济未有实质性扩张、短期资金价格较稳定的时期,我们会保持较高的账户杠杆和适中的久期。类属配置选择信用债。
信用恒利基金的投资仍然会遵循规避行业风险的原则,选取万家基金信用评级系统中价值相对较好的债券进行投资。
总体上仍将以风险对冲和核心收益为主,保持基金总体的稳定性。同时对组合进行较为积极的调整,规避不必要的波动。在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长期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等组成。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结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2012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60778298_B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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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21日成立。实际报告期间为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083,948,745.81份;下属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099元,基金份额总额592,065,084.53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88元,基金份额总额491,883,661.2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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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21日成立。实际报告期间为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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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21日日成立。实际报告期间为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毕玉国 李杰 陈广益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 915号文《关于核准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778298_B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483,618,238.39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361,154.16元,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本息)共计人民币1,483,979,392.55元,折合1,483,979,39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总值)。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 1、本报告期内,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2月和7月竞拍上海久事公司和深圳市中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挂牌出让的本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20%的股权。该两起股权转让事项于2013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9号《关于核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核准,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持股49%,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1%。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 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5,707.20元 ,2012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1,253,163.09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327,948,588.0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2号核准, 李振伟先生担任我公司督察长,甘世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我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发布了上述人事变动的公告。
2、本公司于2012年6月2日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杨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由公司董事长毕玉国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7号核准,吕宜振先生担任我公司总经理职务,本公司董事长毕玉国先生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我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发布了上述人事变动的公告。
基金托管人:
1、2012年11月15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961号)。聘任郑绍平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1036号)。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成立即2012年9月21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基金2012年度需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50,000.00元,本报告期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3、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成立,上述席位均为新增席位。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年1月16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2年11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更名为投资托管业务部。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30日
基金简称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18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9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83,948,745.81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188 | 519189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592,065,084.53份 | 491,883,661.28份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投资策略 |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全价指数(总值)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兰剑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21-38619810 | 010-67595096 | |
电子邮箱 | lanj@wjasset.com | tianqing1.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0800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1-38619888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wjasset.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0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5,181,919.05 | 5,806,298.44 |
本期利润 | 5,892,869.37 | 6,950,005.5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99 | 0.0089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99% | 0.88%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87 | 0.007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97,946,524.73 | 496,208,276.4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99 | 1.0088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3个月 | 1.11% | 0.05% | -0.29% | 0.04% | 1.40%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0.99% | 0.05% | -0.06% | 0.04% | 1.05% | 0.0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3个月 | 1.01% | 0.05% | -0.29% | 0.04% | 1.30%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0.88% | 0.05% | -0.06% | 0.04% | 0.94% | 0.01%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朱虹 |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 2012年9月21日 | - | 5年 | 经济学硕士,曾任长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助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2年1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287,683.53 |
结算备付金 | 1,253,163.09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77,313,811.10 |
其中:股票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1,077,313,811.1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0,000,795.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069,533.64 |
应收利息 | 21,648,594.57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3,002,183.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1,430,575,764.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27,948,588.0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6,521,479.6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20,384.09 |
应付托管费 | 205,824.06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98,157.59 |
应付交易费用 | 31,228.64 |
应交税费 | 120,969.20 |
应付利息 | 533,769.00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140,563.45 |
负债合计 | 336,420,963.73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083,948,745.81 |
未分配利润 | 10,206,055.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4,154,801.1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30,575,764.90 |
项 目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8,064,088.38 |
1.利息收入 | 15,255,684.19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47,784.83 |
债券利息收入 | 11,486,925.80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320,973.5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923,814.2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923,814.24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54,657.46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9,932.49 |
减:二、费用 | 5,221,213.43 |
1.管理人报酬 | 2,687,309.74 |
2.托管费 | 767,802.82 |
3.销售服务费 | 874,056.19 |
4.交易费用 | 18,759.91 |
5.利息支出 | 709,870.36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709,870.36 |
6.其他费用 | 163,414.4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842,874.95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42,874.95 |
项目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483,979,392.55 | - | 1,483,979,392.5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2,842,874.95 | 12,842,874.9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00,030,646.74 | -2,636,819.59 | -402,667,466.33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88,079,030.97 | 1,190,002.93 | 189,269,033.90 |
2.基金赎回款 | -588,109,677.71 | -3,826,822.52 | -591,936,500.23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083,948,745.81 | 10,206,055.36 | 1,094,154,801.1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上海久事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深圳市中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齐鲁证券 | 214,320,957.35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齐鲁证券 | 3,542,000,000.00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2,687,309.7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590,473.37 |
项目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767,802.82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合计 |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56,662.81 | 156,662.8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687,697.68 | 687,697.68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
合计 | - | 844,360.49 | 844,360.49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87,683.53 | 422,706.36 |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成功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单位:张) | 期末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127001 | 海直转债 | 2012-12-24 | 2013-01-07 | 网下认购未上市 | 100.00 | 100.00 | 14,410 | 1,441,000.00 | 1,441,000.00 | -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182026 | 11澄星MTN1 | 2013-01-04 | 103.23 | 500,000 | 51,615,000.00 |
011219003 | 12国电SCP003 | 2013-01-08 | 100.04 | 1,000,000 | 100,040,000.00 |
041256030 | 12开滦CP001 | 2013-01-07 | 100.01 | 550,000 | 55,005,500.00 |
1182025 | 11川煤炭MTN1 | 2013-01-04 | 103.55 | 100,000 | 10,355,000.00 |
1182194 | 11云冶MTN1 | 2013-01-04 | 99.36 | 100,000 | 9,936,000.00 |
1280114 | 12瓦国资债 | 2013-01-04 | 106.76 | 300,000 | 32,028,000.00 |
041252038 | 12中铝业CP002 | 2013-01-04 | 99.98 | 300,000 | 29,994,000.00 |
1182074 | 11美兰MTN1 | 2013-01-09 | 102.92 | 500,000 | 51,460,000.00 |
合计 | 3,350,000 | 340,433,5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077,313,811.10 | 75.31 |
其中:债券 | 1,077,313,811.10 | 75.3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0,000,795.00 | 22.37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540,846.62 | 0.1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30,720,312.18 | 2.15 |
7 | 合计 | 1,430,575,764.90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5,318,229.60 | 2.31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90,040,000.00 | 8.2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90,040,000.00 | 8.23 | |
4 | 企业债券 | 364,239,581.50 | 33.2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00,071,000.00 | 27.42 |
6 | 中期票据 | 296,204,000.00 | 27.07 |
7 | 可转债 | 1,441,000.00 | 0.1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077,313,811.10 | 98.4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1219003 | 12国电SCP003 | 1,000,000 | 100,040,000.00 | 9.14 |
2 | 041252038 | 12中铝业CP002 | 800,000 | 79,984,000.00 | 7.31 |
3 | 041256030 | 12开滦CP001 | 700,000 | 70,007,000.00 | 6.40 |
4 | 1280103 | 12统众债 | 600,000 | 62,382,000.00 | 5.70 |
5 | 1182074 | 11美兰MTN1 | 600,000 | 61,752,000.00 | 5.6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069,533.64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1,648,594.57 |
5 | 应收申购款 | 3,002,183.97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0,720,312.18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1,491 | 397,092.61 | 389,172,456.33 | 65.73% | 202,892,628.20 | 34.27%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1,951 | 252,118.74 | 183,268,559.72 | 37.26% | 308,615,101.56 | 62.74% |
合计 | 3,442 | 314,918.29 | 572,441,016.05 | 52.81% | 511,507,729.76 | 47.19%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 | -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597.09 | 0.00% | |
合计 | 597.09 | 0.00% |
项目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 |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 | 578,213,748.51 | 905,765,644.04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132,170,230.03 | 55,908,800.94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118,318,894.01 | 469,790,783.70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92,065,084.53 | 491,883,661.28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券商名称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齐鲁证券 | 1 | - | - | - | - | - |
宏源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齐鲁证券 | 214,320,957.35 | 100.00% | 3,542,000,000.00 | 100.00% |
宏源证券 | - | - | - | - |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