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申万菱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定期开放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1631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申万菱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基金部函【2013】232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3月4日 至2013年3月22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3月28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 | 11,321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 | 1,610,759,599.6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 | 624,142.68 | |
募集份额(单位: ) | 有效认购份额 | 1,610,759,599.6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624,142.68 | |
合计 | 1,611,383,742.33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 | 10,003,600.3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62%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3月18日运用固有资金10,001,000.00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用1000元,与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的费率一致。基金管理人以上述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 | 1,383,221.7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9%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3月29日 |
注: 1、按《申万菱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第2位以后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10,003,600.36 | 0.62% | 10,003,600.36 | 0.62% | 三年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10,003,600.36 | 0.62% | 10,003,600.36 | 0.62% |
注:上述份额总数均包括利息结转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2013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内,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转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