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
2012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200046),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发证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