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主持人:董事长沈耿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35人(其中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3,452,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67,060.8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0,156,234.8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90, 156, 234.85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015,623.49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77,295,239.98元,截止 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8,435,851.34元。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作如下分配预案:(1)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7,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5,100,000.00元。(2)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7,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00,000股增加为234,000,000股,资本公积金(母公司)由518,628,280.07元减少为401,628,280.07元。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通过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700万元变更为23,400万元。
将《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修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00万元。”变更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7,000,000股。”变更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000,000股。”。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年薪及独立董事、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董事、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公司2013年度董事长年薪及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津贴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以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董事长沈耿亮先生2013年度薪酬由2012年的36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副董事长2013年度津贴保持5万元;
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2013年度津贴保持3万元;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由5万元调整为6万元;
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45亿元;
2、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8亿元;
3、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3,452,5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2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双箭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年2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刘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