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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华加锋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许钊勇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华新先生、翁国民先生、潘自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报告》。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18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40,287.77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44,028.78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21,099,790.38元,2012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396,049.3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28万股为基数,拟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028,000.00元,剩余116,368,049.3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支付给董事、监事的薪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28万元;副董事长:20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15万元;独立董事:5万元;监事会主席:9万元;其他监事:7万元。以此为基础,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根据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在上下浮动20%的幅度内做适当调整。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作了客观的评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为42万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运作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3年度内向银行贷款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借款并签署合同文件。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具体实施:

    公司向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

    公司向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向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向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1000万元;

    公司授权新海欧洲有限公司向UNILIGHT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100万欧元。

    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循环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3〕1824号),公司董事会已关注到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垚坤业绩承诺与实际盈利数差异的情况,并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垚坤业绩承诺与实际盈利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3〕2067号)。

    根据《股权转让(增资)与合作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宁波华坤原控股股东陈垚坤先生应在201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足额补足业绩承诺与实际盈利数差额。公司已向陈垚坤先生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其按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469.29万元。根据公司与陈垚坤先生沟通的情况,鉴于陈垚坤先生目前的资金状况,基于谨慎性判断,陈垚坤先生能否按时足额履行现金补偿承诺尚具有不确定性。此外,根据宁波华坤目前的经营状况,其未来两年能否实现承诺的利润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督促宁波华坤原控股股东陈垚坤先生履行现金补偿承诺或与其商讨其他可行的补偿方案。

    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垚坤业绩承诺与实际盈利数差异的鉴证报告》。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用陈素银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正案》。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中除第一、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外均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九项议案和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陈素银女士简历

    陈素银女士: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宁波四海集团储运公司,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工作,200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陈素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章程修正案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正 案

    为规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交易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为“第一百一十条 (一)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日常经营之外的交易事项的权限为:

    如该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则单笔交易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如该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则单笔交易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15%。

    如该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条 (一)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日常经营之外的交易事项的权限为:

    如该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则单笔交易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如该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则单笔交易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15%。

    如该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交易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按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执行。”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 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庆秋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报告》。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18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40,287.77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44,028.78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21,099,790.38元,2012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396,049.3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28万股为基数,拟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028,000.00元,剩余116,368,049.3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尽职尽责,工作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为42万元。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鉴于上述议案中除第九、十、十一项外均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八项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及《2012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和新海欧洲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为上述五家子公司2013年度内的银行融资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其中,为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为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为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为新海欧洲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公司授权新海欧洲有限公司2013年向UNILIGHT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100万欧元。公司拟为上述六家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条款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5日,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华加锋;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电子元件、打火机、点火枪、电器配件、文具、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5%的股权,香港启天持有25%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香港启天无关联关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15,721,251.65元,实现净利润-556,189.03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80,606,297.34元,净资产为26,457,345.29元。

    2、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注册资本:400万美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超;经营范围:打火机、点火枪、电子元件(除国家限制项目)、五金配件、传感器、塑料制品制造。自营(不含分销)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5%的股权,香港启天持有25%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香港启天无关联关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4,507,610.64元,实现净利润1,290,739.88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55,609,139.71元,净资产为42,745,558.54元。

    3、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6日,注册资本:318万美元;注册地址:盱眙县工业开发区工二路;法定代表人:龚武强;经营范围:生产打火机、点火枪、相关电器配件、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销售本公司产品。(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5%的股权,香港启天持有25%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香港启天无关联关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4,524,399.08元,实现净利润22,339,439.49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43,440,620.79元,净资产为94,215,346.78元。

    4、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9日,注册资本:3871.82万;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528号;法定代表人:黄新华;经营范围:开发和生产电子喷雾器、电子元件、电器配件、电子塑料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其他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6,613,232.42元,实现净利润4,520,295.17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97,520,125.10元,净资产为36,230,629.02元。

    5、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2日,注册资本:280万美元;注册地址:Produktieweg 1 G, 6045JC Roermond, The Netherlands ;法定代表人:柳荷波;经营范围:打火机、点火枪、礼品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引进与交流、信息咨询、代理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投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70,604.41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6,007,922.40元,净资产为11,684,050.23元。

    6、Unilight(尤尼莱特)公司, 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收购其100%的股权;注册资本:79411.54欧元;注册地址:Produktieweg 1 G, 6045JC Roermond, The Netherlands;法定代表人:陈齐,经营范围:打火机、礼品等批发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Unilight(尤尼莱特)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2,297,260.84元,实现净利润-11,500,746.36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68,108,546.76元,净资产为-14,837,692.5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六家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六家公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法》有关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条款、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报告期,公司累计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担保额度的决定,充分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 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短期理财,循环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且收益明显高于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80天。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现金流充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预期适时适量的介入,该预期所依赖的环境不断变化,因此部分非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确定。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监督和检查。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内,视单笔投资金额及风险大小,由公司董事长或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必要时还需及时上报公司经理层。

    (3)审计部对低风险银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核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9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2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五:《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

    议案六:《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七:《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议案八:《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议案九:《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预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情请见2013年4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4月2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通讯联系:

    会议联系人:孙宁薇 高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三《2012年度财务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五《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六《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七《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八《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九《关于决定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新华先生、总经理张超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黄琦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宁薇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