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3版)
3、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4、住所:Room 1116-19,Sun Hung Kai Centre,30 Harbour Road,Wan Chai,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林毅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一般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轨道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040.67 |
负债总额 | 11,502.35 |
银行贷款总额 | 7,351.23 |
流动负债总额 | 11,502.35 |
股东权益 | 1,538.32 |
2012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2,378.64 |
利润总额 | -8.08 |
净利润 | -8.08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316.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917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5145.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均未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3年3月31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是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法务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被担保的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公司为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3年4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互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
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2013年3月3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公司2013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316.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917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5145.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提供的担保为互保。本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金额待发生时具体协商。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201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业经2013年3月31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参见同日发布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2、注册号:3300001008072
3、注册资本:842008495 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5、法定代表人:史烈
6、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大网新持有本公司28.7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675,691,769.28 | 4,549,933,071.41 |
负债总额 | 2,666,529,902.69 | 2,550,636,754.32 |
银行贷款总额 | 1,208,080,790.18 | 1,252,681,428.35 |
流动负债总额 | 2,612,860,717.76 | 2,498,912,038.06 |
股东权益 | 2,009,161,866.59 | 1,999,296,317.09 |
201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11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460,452,568.44 | 5,873,268,635.16 |
利润总额 | 31,709,683.14 | 150,955,721.42 |
净利润 | 20,163,991.71 | 136,904,912.7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浙大网新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316.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917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5145.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提供的担保为互保。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提供的担保为互保。本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金额待发生时具体协商。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建立互保,是根据双方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满足本公司与浙大网新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建立互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2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智利英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英孚”
●本次担保数量: 2013年度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316.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917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5145.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201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他重要说明:上述被担保企业的其它股东将股权作为质押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013年度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上述被担保企业的其它股东将股权作为质押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智利英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 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3、 法人代表:吴晶
4、 注册资本:100万比索
5、 税号:76.139.135-6
6、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智利英孚系本公司的拟参股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8.99 |
负债总额 | 287.50 |
银行贷款总额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87.50 |
股东权益 | -58.50 |
2012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9.99 |
净利润 | -59.9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316.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917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5145.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参股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参股公司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3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3年4月23日(周二) 下午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3年4月22日(周一)下午15:00—2013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公司股东,具体操作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1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3年4月18日(周四)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会议内容
1、听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1) 激励计划的目的;
(2.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3)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2.4)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2.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2.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2.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2.8)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2.9)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2.10) 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2.11)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12)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13) 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
(2.14) 其他。
3、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3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3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议案“1”业经2012年1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2”业经2012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3——12”业经2013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案“13”业经2013年3月3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14”业经2012年11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自2013年4月17日(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登记时间不包括4月20日、4月21日双休日),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005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360925 | 众合投票 | 14 | A 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众合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2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同意表决 | 100.00元 |
1 | 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 1.00元 |
2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元 |
2.1 | 激励计划的目的 | 2.01元 |
2.2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2.02元 |
2.3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 2.03元 |
2.4 |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2.04元 |
2.5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2.05元 |
2.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2.06元 |
2.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2.07元 |
2.8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 2.08元 |
2.9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2.09元 |
2.10 | 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 2.10元 |
2.11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2.11元 |
2.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2.12元 |
2.13 | 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 | 2.13元 |
2.14 | 其他 | 2.14元 |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3.00元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元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元 |
6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00元 |
7 |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00元 |
8 |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元 |
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2013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 11.00元 |
12 | 关于2013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元 |
13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00 |
14 | 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胡征宇 | 14.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 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股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众合机电”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925 | 买入 | 100.00元 | 1 股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议案三投弃权票,则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925 | 买入 | 1.00元 | 1 股 |
360925 | 买入 | 2.00元 | 2 股 |
360925 | 买入 | 3.00元 | 3 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众合机电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 22日下午3:00至2013年4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如拟委任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公司《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310052
3、电话:0571-87959025,87959026
4、传真:0571-87959026
5、联系人:葛姜新,钟天鹏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有限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1 | 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 |||
2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1 | 激励计划的目的 | |||
2.2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2.3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 |||
2.4 |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
2.5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
2.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
2.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
2.8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 |||
2.9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2.10 | 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 |||
2.11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2.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2.13 | 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 | |||
2.14 | 其他 | |||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7 |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8 |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10 | 关于201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2013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 |||
12 | 关于2013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3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4 | 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胡征宇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征集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费忠新先生:男,生于1954年,会计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香港富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尖峰集团财务总监,广厦集团副总裁等。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2009年6月26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及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nited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Ltd.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证券代码:000925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董事会秘书:李军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
传 真:0571-87959022
电子邮箱:000925@000925.net
互联网网址:www.000925.net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函签署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四、拟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3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12年1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2012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公司2013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3年4月1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期间(不包括4月20日、4月21日双休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 2013年4月1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按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收件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 传 真:0571-879590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费忠新
2013年3月31日
附件: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 |||
2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1 | 激励计划的目的 | |||
2.2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2.3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 |||
2.4 |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
2.5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
2.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
2.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
2.8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 |||
2.9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2.10 | 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 |||
2.11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2.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2.13 | 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 | |||
2.14 | 其他 | |||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31日下午4: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董丹青女士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审计法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董事会所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2年的经营成果和2012年的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