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暨201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暨201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公告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5日披露《关于以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本次调整适用会计期间尚未确定,正向有关部门咨询。2013年3月29日,公司获得确认,应当自取得对盛京银行的股权之日起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预计更正披露的影响
鉴于调整适用会计期间已得到确认,公司对持有盛京银行股权的核算方法调整涉及2012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视同为会计差错,需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更正披露。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更正披露。
三、2012年度业绩预增情况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0-140%。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691.71万元。
2、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5元。
(三)业绩上升的主要原因
公司持有盛京银行3亿股,占其总股本的8.12%,经确认,2012年度,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调整适用会计期间判断存在复杂性,经确认,公司应自取得盛京银行股权之日起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因此,未能在2013年1月31日之前发布业绩预告。
2、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作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发布题为“方正金控帝国梦成,十年‘滚雪球’谋得全牌照”及“大股东或易主,盛京银行步入‘方正’时代”的文章,文章称“方正证券正计划从盛京银行第二大股东辽宁汇宝国际投资集团手中收购其所持有的4亿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方正证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比例将增至18.94%,位至第一大股东。”
二、澄清说明
1、经核实,该传闻不属实,公司无此收购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