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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11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3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发展战略为“立足北京,面向全国重点城市;以商务地产为主导,适当持有优质物业,以城市公寓及其他快速销售型项目为补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打造绿色、健康、科技、智能、文化的商务地产品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自持物业市场价值估值之调研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附件。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27,079,8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附件。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经营工作计划;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总体费用计划;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3年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242亿元人民币,2013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由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通过公司、子公司担保等形式。本决议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可分期办理上述债务融资事项,具体借款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确定。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13年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亿,其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8亿。本决议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需总部提供担保金额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100%104%10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50%87%8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88%15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100%92%20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91.28%90%15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100%96%10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100%76%10
    小计  88
    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100%35%10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100%37%5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42%10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100%69.96%10
     小计  35
    合计  123

    注:公司在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要求其提供反担保等措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总额不超过55亿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该额度内办理按揭担保各项事项。本决议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揭担保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购房客户协商确定。

    12、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与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向其支付不超过7,791万元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功伟、刘世春、鞠瑾、赵伟、张海天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13、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42亿元,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功伟、刘世春、鞠瑾、赵伟、张海天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14、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公司向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为488万元,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功伟、刘世春、鞠瑾、赵伟、张海天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15、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借款10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处借款10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约5个月,年利率7.3%;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功伟、刘世春、鞠瑾、赵伟、张海天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总额为230万元。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附件。

    1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附件。

    1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同意免去张海天同志公司董事职务,并同意高靓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高靓同志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高靓同志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张海天同志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3、4、5、6、10、16、19项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附件:高靓同志个人简历

    高靓,女,1970年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6月至2011年6月,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1年7月至今,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今,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年3月至今,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常务副总经理。

    高靓女士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0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3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0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时间:2013年4月25日(周四)上午9:00。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9日(周五)。

    6、出席对象:

    (1) 2013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审议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201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9)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4月22日、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12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12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张晓鹏、吕国强、石婷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会议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201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意见选项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0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拟在2013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详情见下表:

    交易类别关联方事项及金额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基础
    接受劳务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能源费不超过3,17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能源费用物业费按市场公允价格,能源费按政府定价
    接受劳务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能源费不超过4,61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能源费用物业费按市场公允价格,能源费按政府定价
    提供担保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不超过1.42亿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2013年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42亿元按市场公允价格
    提供担保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支付担保费不超过488万元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2013年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88万元按市场公允价格
    委托贷款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支付借款利息3,280万元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处借款1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约为5个月,年利率7.3%按市场公允价格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4层6-58室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东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
    法定代表人王功伟鞠瑾苏平闻剑林闻剑林
    注册资金213,000万元902,891万元117,000万元3,000万元5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11010210133795611010210139879111010210138789X110102101389262110102738241089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西单商业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等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咨询项目均不含中介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机械电器设备物业管理;物业咨询顾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专业承包;清洁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花卉租摆;销售花卉、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品、家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照相器材、服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家庭劳务服务;会议服务;代理企业财产损失保险。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物业的信息咨询与顾问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主要财务指标(亿元)(未经审计)总资产1131.97108.8643.753.311.03
    净资产326.5992.6518.540.910.22
    营业收入260.42004.832.49
    净利润29.290.740.020.180.13

    三、关联关系说明

    1、由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金融街集团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

    2、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融街集团受托对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投资”)进行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2条的规定,华融投资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华融投资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

    3、由于华融投资系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要求,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融街集团受托对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资本运营中心”)进行管理,公司副董事长鞠瑾先生担任资本运营中心法定代表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资本运营中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发生的正常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公司董事王功伟先生、刘世春先生、鞠瑾先生、赵伟先生、张海天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运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 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良好的经营环境。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 4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