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家IPO在审企业完成自查,证监会随机抽出其中的30家进行抽查
⊙记者 郭玉志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阶段工作3月31日基本结束,两市共610家企业按期完成自查并递交自查报告。4月3日,在媒体见证下,首批30家接受抽查的在审企业名单通过抽签方式产生,总数约占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的5%,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7家、13家、10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说,抽查企业名单选取工作将分两次进行,百余家未按期完成自查的企业,须在5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之后将抽取第二批企业名单,开展抽查工作。第二批拟抽取10家企业。至5月31日,既未提交自查报告,也未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的,证监会将启动专项复核程序,要求另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财务资料进行复核;证监会将视复核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检查或提请稽查提前介入。
证监会统计显示,截至3月31日,共收到610家企业的自查工作报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收到138家、265家、207家;因未完成自查工作而提交中止审查申请的有107家企业,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有28家、49家、30家。在此期间,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的有162家企业,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9家、47家、106家。
这位发言人表示,鉴于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因此抽查过程将对以往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有所侧重。被“侧重”的中介机构包括三类:自2010年以来,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的;被发行部、创业板部、会计部采取监管措施的;因首发业务被立案稽查的中介机构。抽取名单时,在由上述中介机构保荐或审计的企业范围内先行抽取拟抽查数量的一半,未被抽中的再与其他在审企业一起,抽取拟抽查的另一半。
第一批选定的30家企业的抽查工作昨起展开。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抽签现场目击记、抽查企业名单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