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4-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吴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吴货币基金 |
基金主代码 | 5830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5-11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3-4-10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3-3-11 至2013-4-9 止 |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3年4月10日将本基金自2013年3月11日起至2013年4月9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保留到分)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4-11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前一工作日在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3年4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4月11日起可查询和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此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原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咨询,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40082105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