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鉴于养老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有关基金申购费率调整的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并将在下述基金的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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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特定申购费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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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该业务及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本活动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新基金,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