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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要约收购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13-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3-016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要约收购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2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或“收购人”)于2013年3月6日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向除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之外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运”)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

      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是履行因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从而成为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海运集团间接控制宁波海运41.90%的股份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宁波海运上市地位为目的。

      2、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对象为除海运集团以外的其他宁波海运股东所持有的宁波海运股份。

      3、要约收购价格:3.05元/股

      4、要约收购股份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要约收购期限: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

      6、要约收购编码:706023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13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3年3月8日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宁波海运董事会于2013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3、收购人于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21日和201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分别三次公告了收购人要约收购宁波海运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本次要约收购于2013年4月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确认,在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宁波海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能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至此,浙能集团已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