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江西新干县古镇之殇:化工厂聚集 兰太实业12亿项目违规排污》的文章。
二、澄清说明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上述报道,十分重视,要求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兰太”)核实相关情况并进行自查,江西省新干县环境保护局也进行了实地核查。 2013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江西省新干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
根据江西兰太的自查和江西省新干县环境保护局的实地核查情况,江西兰太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报道中所述情况。我公司对媒体的关心和关注表示理解,希望有关媒体尊重事实、深入调查,避免不实报道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三、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附件: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附件: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
2013年4月2日21世纪网报道了《江西新干县古镇之殇:化工厂聚集兰太实业12亿项目违规排污》的报道,新干县环境保护局于当天下午组织环境监察工作人员重点对报道中反映企业存在的若干环境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新干县大洋洲镇盐化工业城,成立于2008年5月,产品为氯酸钠和双氧水,其中一期年产5万吨氯酸钠生产线于2011年9月投产、一期年产15万吨双氧水生产线于2011年11月投产,企业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
二、企业氯酸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副产品氢气和危险固废铬泥产生,副产品氢气作为双氧水项目的原材料全部利用,铬泥已全部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有偿处置,同时氯酸钠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车间内部冲洗地面水也全部回收进入化盐工序循环使用,生产车间没有建设外排管道。
三、企业双氧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生产废水、燃煤烟气,煤渣、粉煤灰、废氧化铝(危险固废)产生,均配套投建了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经污水收集管网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燃煤烟气通过企业投建的水膜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燃煤产生的煤渣、粉煤灰出售给当地制砖企业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废氧化铝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尉氏县鑫源钼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企业建设了清污分流管网,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完全隔离,现场核查,企业生产废水没有进入雨水管网,雨水管网与盐化工业城雨水管网相连,不存在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渠道,同时企业没有排污管道直接排入赣江。
四、网站报道中反映的几组循环装置在不断地往外冒白烟现象,是该企业循环水系统凉水塔在冷却循环水时所产生的水汽,不含化工成份,没有异味。反映废水经工厂围栏下溢流现象,其为下大雨时,企业雨水管网不能及时排水,造成雨水有时从地表溢流到园区雨水管道。
新干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