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34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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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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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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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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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工信部提出2012年国家宽带普及提速目标,明确增强宽带接入能力,加大光纤到户覆盖家庭,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扩大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规模,三大运营商均积极进行网络提速工作,纷纷出台宽带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2012年三大运营商资本开支总体上较2011年实际投资增长10.03%。截止2012年年底,国内FTTH覆盖家庭新增超过4900万,达到9400万,固定宽带用户新增2510万,达到1.75亿;使用4M及以上宽带的用户总占比超过63%,新增WLAN接入点超过200万个,达到524万,3G用户净增9206万户,达到2.2亿户,超额达成提速目标。互联网用户趋向宽带化、移动化,移动用户和互联网用户总数已经超过人口总数,移动宽带和光纤宽带均步入高速增长期。受欧债危机影响,2012年全球经济处于不稳定复苏期,部分地区电信投资步伐放缓,而中东、独联体、亚太等部分新兴国家和地区仍保持较为活跃的宽带网络投资。国内和国际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稳定建设,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国内有线ODN领域的龙头企业,在运营商FTTH规模布放建设中,充分利用全国覆盖的营销服务网络和总部集采落地优势,依靠丰富的ODN解决方案和快速定制的研发能力,发挥产业链垂直整合后带来的成本、交付和质量竞争力,保持了ODN系列产品和光器件的持续增长。在移动宽带的基站建设中,推出一站式基础设施解决方案,集成户外柜、机房、塔房等无线产品实现营业收入较大提高。国际市场方面,持续在中东、亚太、欧洲、北美等热点市场拓展,尽管受部分市场电信投资收缩影响,海外市场和OEM业务基本保持稳定的销售态势。工程业务通过资本运作,基本完成覆盖20个省、地区的工程业务布局,并且抓住移动和光纤宽带建设的机会蓄势发力,全年营收同比大幅增长。受公司武汉制造基地投产前的人员储备、新业务市场启动期的研发资源和管理资源投入影响,公司管理费用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营业利润增长减缓。
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5,097,203.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41%;实现营业利润202,987,053.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428,769.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7家,原因为新设子公司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具体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8月30日在中国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日海通讯香港有限公司,2012年8月3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与陈志平合资设立纬海技术,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日海设备出资16,450,000.00元,持股82.25%。本公司对上述2家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严涛先生、张友玲女士签署关于新疆卓远之《增资扩股协议》,三方一致同意由广东日海向新疆卓远增资人民币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日海占新疆卓远51%股权,新疆卓远于2012年3月31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安徽浩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978万元受让安徽国维51%股权,安徽国维于2012年3月31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河南海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4590万元受让河南恒联51%股权,河南恒联于2012年3月31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武汉嘉瑞德通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097万元受让武汉光孚51%股权,武汉光孚于2012年3月31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长沙市骏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785万元受让长沙鑫隆51%股权,长沙鑫隆于2012年9月30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文生
2013年4月7日
股票简称 | 日海通讯 | 股票代码 | 00231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彭健 | 方玲玲 | ||
电话 | 0755-26616666 | 0755-86185752 | ||
传真 | 0755-26030222 | 0755-26030222-3218 | ||
电子信箱 | pengjian@sunseagroup.com | fanglingling@sunseagroup.com |
2012年 | 201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925,097,203.29 | 1,333,112,131.14 | 44.41% | 901,515,41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1,428,769.31 | 145,466,592.10 | 17.85% | 100,776,227.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7,625,990.06 | 141,726,942.53 | 18.27% | 97,289,62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7,501,024.45 | -91,917,695.78 | 60.47% | 68,424,579.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3 | 6.85% | 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3 | 6.85% | 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8% | 14.82% | -3.34% | 11.5%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
总资产(元) | 3,217,368,731.83 | 1,718,252,601.57 | 87.25% | 1,436,621,74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54,925,532.27 | 1,041,581,376.51 | 87.69% | 926,114,286.33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11,2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1,04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69% | 59,250,000 | 59,250,000 | ||
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4% | 38,250,000 | 质押 | 21,250,000 | |
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30,000,000 | |||
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9.38% | 22,500,000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 | 其他 | 1.67% | 4,000,000 | 4,000,000 | ||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1.67% | 4,000,000 | 4,000,000 | ||
长城证券-招行-长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67% | 4,000,000 | 4,000,000 | ||
安桂林 | 境内自然人 | 1.54% | 3,700,000 | 3,7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1.3% | 3,108,807 | 2,000,000 | ||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23% | 2,950,000 | 2,9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末,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为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其22.4758%的股权;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陈旭红女士持有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3.4667%的股权;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展宏先生为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其20.911%的股权;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建才先生持有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0.3333%的股权;杨飞先生是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 的股东IDG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成员,杨飞先生持有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2.9463%的股权。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