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76 股票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3010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0日9:30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42,945,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6、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71,445,936.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551,130.65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363,997,067.6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7,144,593.7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52,473.93元,减付2011年普通股股利61,359,440.00元,未分配利润295,493,033.93元。201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计算,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3.8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58,291,468.00元,尚余237,201,565.9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7、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42,945,37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同意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须向其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监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