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1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08-2010年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近期,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分别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231000542,发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有效期三年;
2、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211001303,发证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有效期三年。
3、中国轻工业西安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261000129,发证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有效期三年。
4、中国轻工业武汉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242000039,发证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有效期三年。
5、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211000868,发证时间为2012年7月9日,有效期三年;
6、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为GF201143000312,发证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有效期三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已经通过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和公示,尚未拿到证书;中国轻工业南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2年度公司已根据所得税率优惠政策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本次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