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 -0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出售下属房地产业务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锦港宝地”)50%股权转让给该公司的另一方股东辽宁宝地建设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200.00万元。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锦港宝地总资产40,959.05万元,净资产9,800.49万元,收入为0万元(因该公司2013年一季度未实现销售),净利润为-260.80万元,50%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6,19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