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浙杭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公告了公司与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有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09-029的《重大诉讼公告》)。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浙杭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
1、原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签订的《钢结构住宅合同》无效;
2、被告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4996528.21元;并从2009年5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给原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3、原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享有的工程价款24996528.21元权利范围内对被告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武汉世纪家园二期住宅楼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4、驳回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目前,本公司对上述判决存在异议,正在准备资料上诉。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预计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原起诉标的为18389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数为2500万元。据此需对2012年度或有事项计提预计损失。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浙杭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03万元到-12010万元之间,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44,198.69元。
(二)每股收益:0.15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受公司与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影响,需对公司2012年度或有事项计提预计损失。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